中新经纬
在我们熟悉的电商平台之外,近年来一些新的电商平台涌现。这类平台表面上看与主流电商平台无异,价格却高出许多,有的商品甚至溢价幅度接近80%。
近日,不少消费者向中新经纬反映称,在羊小咩、鹿优选、金玉满堂等平台消费时,遭遇商品高额溢价、虚假电商外壳掩盖贷款、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这是什么情况?
开通先享后付后价格大涨
福建的许明(化名)向中新经纬介绍,自2025年7月起,他开始在鹿优选平台购买黄金及手机产品。但在使用过程中,他认为存在一系列不合理现象。
“鹿优选的商品定价远超市场正常水平。”许明表示。他提供的截图显示,2026年2月,他在该平台购买了一部iPhone 16手机(内存128GB)和乐外蓝牙耳机组合,销售价格为6740元。在苹果官网,这部同样配置的手机售价为5399元,而这款蓝牙耳机在淘宝商城等主流电商平台无法搜索到。
3月11日,中新经纬下载鹿优选App发现,仅浏览时,该平台上销售的商品价格比普通电商略高,但相差不大。当中新经纬开通该平台的先享后付服务后,平台上商品的价格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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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先享后付前后价格对比 截图自鹿优选App
开通先享后付前,一部iPhone 17手机(内存256GB)的价格为6467元;开通后,同一配置的商品价格显示为8252.23元。而在苹果官网,该款手机的售价为5999元。以开通后的价格计算,二者相差2253元。
更让许明不满的是,部分商品还存在“捆绑销售”。“iPhone 手机还会强制搭售一个不知名品牌耳机,这相当于变相抬高商品价格。”许明说,在收到货后,他就将耳机扔了,同时将手机卖掉变现。除鹿优选外,市面上还有不少同类高溢价商城。湖北的吴天(化名)告诉中新经纬,去年,他在网上看到有帖子介绍羊小咩,称可以“秒变现”。由于需要资金周转,他就尝试下载了羊小咩App,并在另一款便荔卡包App上开通了分期额度,用于购买羊小咩上的商品。
吴天提供的截图显示,去年11月,他在羊小咩购买了一部iPhone 16 Pro 256GB手机加纯圳蓝牙耳机组合套装,价格为11519.86元。同款手机在某主流电商平台售价6899元,而组合中的耳机同样在主流电商平台上搜索不到。羊小咩平台iPhone 16 Pro的套装价格较主流电商平台单买该款手机高出67%。
此外,吴天在贷款中介推荐下,了解到金玉满堂App。2025年12月8日,他在该App上购买了一台512GB的iPhone 17 Pro,售价17799元。
中新经纬在金玉满堂App看到,一部256GB内存的iPhone 17手机,售价为10698元,比苹果官网高出4699元,溢价近80%;512GB的iPhone 17 Pro售价为17799元,苹果官网售价10999元,相差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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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App和苹果官网商品价格对比
分期利率“藏猫猫”
除了高溢价,多位受访人反映,上述平台及其关联平台的分期账单存在问题。
吴天表示,在金玉满堂下单后才发现,该平台前三期还款是在40天内,总额达到15600多元,接近本金的九成。“我当时就想退货,但是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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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在购买的手机分期账单 受访者供图
吴天提供的截图显示,在提交订单前,页面有一栏《商品购买协议》,点开协议后才能看到具体账单分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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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App商品购买协议 受访者供图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对中新经纬分析称,该商城App将上述规定置于勾选的协议中,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能起到有效告知义务。消费者打开此类需勾选协议并仔细阅读的概率是相对较低的。因此,在无法有效地告知消费者相关贷款信息的情形下,该商城的行为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金玉满堂App显示,其运营主体为广西金玉满堂网络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5年3月,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并未包括从事金融相关的活动。
中新经纬在鹿优选App看到,一部苹果手机售价8839元,在页面左下方灰色小字可以看到,综合年化利率(单利)达23.98%,点开后可以看到还款计划。
此外,在先享卡相关协议中,共包括5份协议,不仅有借款协议,还有担保咨询服务协议、综合授权书等。在借款协议中写明,贷款年利率为7.5%。为何用户综合年化利率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答案就在这份担保咨询服务协议中。该协议注明,用户除了主动按期给贷款机构还款外,还应按照协议约定在还款日向海南省鑫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各期服务费,但服务费究竟是多少,协议中仅显示“系统自动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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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优选App截图
鹿优选App显示,该公司运营主体为厦门沃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2025年7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增加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许明也曾在羊小咩商城购买商品。他回忆道,最早是因为资金短缺,开始在信用钱包申请现金额度,后来信用钱包改成便荔卡包,便荔卡包又向其推荐了羊小咩商城。
“我总共在羊小咩消费了80700多元,分期6个月,总共要还87000多元,年化利率大约20%多。”许明说。
许明还反映,在羊小咩下单时,还要另外购买会员,不然无法享受所谓的“优惠价”。他认为,会员费也间接推高了其借款成本。
羊小咩App显示,该平台MAX V3会员,自动续费的月卡价格为78元,非自动续费的月卡价格为99元,3个月季卡为198元。
羊小咩商城是量化派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电商平台,周灏为量化派的创始人兼CEO。据量化派招股书,2020年11月,量化派将“信用钱包”变更为“羊小咩”。2019年至2021年间,通过“信用钱包”及“羊小咩”,量化派分别向金融机构推荐了约65.5万、39.3万和48.6万名终端用户。
另据量化派招股书,便荔卡包是为羊小咩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金融平台,并将其用户流量独家导向羊小咩。中新经纬在便荔卡包App看到,羊小咩商城嵌套在该App中。
天眼查显示,羊小咩运营主体北京宇动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北京喜推科技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控股。周灏持有喜推科技23.72%股权,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便荔卡包运营主体是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自牧云创)。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历史股东包括周灏、北京量科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量科邦)。今年2月12日,量科邦退出股东序列,北京燕鼎自牟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控股股东。而量科邦和自牧云创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吴庄,量科邦的第一大股东正是周灏。
“中介”低价回收商品
让许明最为困扰的,是他频繁收到中介的回收电话和短信。
“只要在羊小咩上买过东西,每天都会收到好几条商品折现的短信和电话。”许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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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收到的短信受访者供图
中新经纬下载鹿优选App,并用苹果手机注册后,5分钟内,接连有3个来自“香港”的电话,询问是否有贷款需求,当进一步询问对方来自哪家公司时,却并未告知。
在中新经纬申请先享后付额度后,不到1分钟,又有一陌生手机号打来,推荐某贷款平台,在询问对方从何处得知手机号码时,其表示是“平台自动匹配过来的”。随后,中新经纬更换一部华为手机并用另一手机号码注册,也遇到相同的情况。
许明透露,这些贷款中介主要回收平台上购买的手机等商品,回收价格仅为平台售价的六折左右,“我花近8000元买的手机,中介只给5000元。如果找中介回收,一下子就亏了3000元。”
另一位羊小咩的用户陈实涛(化名)表示,他下单后不久,就有自称是“羊小咩”平台的人员联系他,询问其是否需要“打折回收”。
“我同意了他按照6.8折回收我买的黄金。”陈实涛称,当时共购买8900元的黄金,按6.8折回收,一次性收到6100元的“回收费”,后续他仍需按8900元本金及服务费“便荔卡包”还款。
吴天也表示,在贷款中介的指导下,他在金玉满堂App填写了陌生人的电话和收货地址,手机根本没有收到。而在下单当天,有人向他的支付宝账户打款7600元。也就是说,他通过“转卖”收到7600元,但最终仍需要向金玉满堂商城还款17799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对中新经纬表示,上述案例涉及“下单—接回收电话—打折变现”的稳定链条,足以证明回收方能精准掌握用户的下单信息、联系方式等核心个人信息,而该等信息仅由平台掌握,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直接推定平台存在信息泄露行为或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
是商品买卖还是借贷?
购买商品和高息借贷看似毫不相关,但通过标高商品价格、分期贷款、再低价回收商品,形成一个闭环。
“这类商城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用商城的外衣,掩盖金融业务的实质。”一位前助贷行业的从业者对中新经纬表示,本身商品分期消费并非用户的最终行为,最终是通过消费加回收的组合,完成了现金贷。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对中新经纬表示,这类商城本质上是以电商为幌子的贷款平台。从业务实质看,用户购买高价商品后,通过其他渠道变现,实际到手资金远低于分期还款总额,却需按虚高标价分期偿还,整个过程围绕资金借贷展开,商品仅为掩盖借贷关系的“马甲”。
杨保全同样认为,从法律实质来看,该模式应倾向认定为借贷关系。首先,买卖双方均不关注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质量、交付状态等买卖合同核心要素,商品仅作为资金流转的“媒介”,并非交易的真实标的。其次,交易呈现“平台高价卖出商品—第三方(或关联方)折价回收商品—用户最终获取现金”的固定闭环,用户缔约的核心目的是获取现金,而非取得商品所有权。第三,平台通过商品溢价、服务费等方式获取的收益,与商品市场波动、经营风险无关,本质是按资金占用期限、金额计算的固定资金占用费,符合民间借贷中“利息”的核心特征,而非正常商业买卖的经营利润。
前述从业者认为,商城分期灰色的点就在于,商品溢价是否算作综合融资成本。助贷新规里没有明确提及商品溢价。但是从业务实质开展的角度来看,商品溢价显然应该算作是贷款人所支付的融资成本,甚至应该算作“砍头息”。
砍头息是指在放款前就先把利息、服务费等从本金里一次性扣除,借款人实际拿到的钱变少,但还款时仍要按“名义全额本金”来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薛洪言看来,这种行为既违反价格监管规定,也属于典型的变相砍头息。从价格合规性看,商品定价显著背离市场公允价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禁止的“变相提高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从资质层面看,若平台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放贷业务资质,却向不特定用户提供资金并收取高额息费,符合非法放贷的构成要件。
杨保全强调,通过“商品溢价+服务费+第三方回收”的嵌套模式掩盖借贷实质、规避民间借贷4倍LPR利率上限的行为,在司法审查中会被直接穿透,相关规避手段不具有法律效力,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收益无法获得司法保护。
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风险提示,近期,一些网络商城以购物分期、回收等为名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引发较多消费纠纷。在此类业务模式下,消费者不仅需要支付分期息费,还要承担回收价差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消费者应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做好收支筹划,不被诱导性宣传迷惑,拒绝参与“购物套现”等违规行为。办理消费分期业务时,要充分了解并仔细核算相关成本,避免因此产生高额负债,承担不必要的还款压力。
“助贷机构、电商分期平台应摒弃‘以消费之名行高息放贷之实’的套路,回归分期消费的本源,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消费需求为基础开展业务;同时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杨保全说。
近日,中新经纬就平台商品价格偏高、分期贷款利率、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向上述平台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文:魏薇 周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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