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林典驰 深圳报道
近期,深圳市正式发布了《深圳市2026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旨在强化各类要素供给保障,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打造市场机制有效、政府服务到位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当中提到,深圳将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深圳“20+8”产业集群中的关键一环,其商业化进程一直备受瞩目。此次方案最显著的突破,在于明确推动产业从局部的“测试示范”向大规模的“商业化运营”跨越。
深圳不再满足于划定几块封闭或半封闭的测试区,而是致力于构建全市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以此为基础实现测试示范道路的分级分类全面开放。这意味着,未来的自动驾驶车辆将不再是特定道路的稀客,而是能够真正驶入公交、出租、网约车及物流配送等高频生活场景的常客。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精准选取了南山区和宝安区作为先行先试的双核试点。这两个区既是深圳的经济强区,也是科技产业的高地,但行政区划往往带来标准不一的隐形壁垒。深圳此次明确提出要统一跨区的商业化运营标准、技术标准及监管框架,推动路网连接的无缝对接和资质的互认。
这一举措意在打破碎片化局面,为智能网联汽车在更大范围内的规模化应用扫清障碍,让功能型无人小车真正跑起来、连成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模式”。
制度的创新离不开法律的护航。3月1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坪山区南布社区立法联系点,召开研究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修正草案)》的修改背景、必要性及主要内容。据悉,该条例的出台是落实中央授权、支持深圳先行先试的重大举措,现已实施4年有余。2025年6月市人大开展立法后评估,建议在车辆分类、责任划分等方面修订完善,相关议案已于去年12月提请一审。
代表们聚焦安全监管、责任划分、湾区协同、设施布局等关键领域,明确建议将商业化运营纳入条例规范,建立深圳与国家、省及周边地市测试结果互认机制,助力大湾区协同发展;针对自动驾驶安全隐患,建议规范车辆外部提示装置使用、强化OTA升级监管,明确事故发生时车内人员的抢救义务,同时授权交管部门调取车载及云端数据,减轻消费者举证难度。
此外,代表们还建议统筹设置智能网联汽车专用或优先车道,统一车辆提示灯技术规范,建立极端天气下自动驾驶联动机制,完善保险保障相关条款,兼顾法律刚性与民生温度,呼应了群众对出行安全的核心诉求。
截至2025年中,据“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的次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增加值就大幅增长38.2%。到2024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增加值达1023.72亿元,同比增长38.8%,增速位列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前列。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已超过2400家,其中自动驾驶相关企业约1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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