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31日丨山高控股(00412.HK)公告,于2026年3月31日,菏泽山高(为山高新能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与联合承包人(即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及中国电建贵阳研究院)订立EPC合同。根据EPC合同,菏泽山高同意委聘联合承包人就项目提供EPC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97亿元(包含所有税项)(可在国家税务政策更改时调整)。
山高新能源集团始终积极且深度地融入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以及山东高速集团所构建的多元发展生态体系。山高控股集团持续看好中国经济向好发展,积极融入清洁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格局,并积极推进中国政府根据二零三零年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二零六零年实现碳中和的"十四五"规划大力支持的此领域项目。通过在全国各地不断拓展清洁能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山高新能源集团及山高控股集团在山东市场的战略布局、业务领域及足迹。
此举不仅有助于山高新能源集团及山高控股集团在新能源领域实现多元化业务组合的持续发展,还将为未来扩阔山高新能源集团及山高控股集团的收益基础,增强山高新能源集团及山高控股集团的长期竞争力以及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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