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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当天,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近期,科创板方面将抓紧推出2项改革措施。一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领域,积极支持优质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上市。二是落实发展未来产业战略部署,支持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更多领域“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同时,有序推进深化创业板改革,加大对新型消费和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发展。
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交所就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旨在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要求,重点聚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及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更多领域“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按照上述要求,本次《暂行规定》修订主要调整更新第五条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级行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增“量子”;高端装备领域,新增“机器人”,并调整“海洋工程装备”为“海洋装备”;新能源领域,新增“氢能”;生物医药领域,新增“脑机接口、生物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生物医学工程”等。
去年以来,多家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领域的企业有在科创板上市的意愿,调整更新科创板重点支持的具体行业范围,已具备必要的实践基础和市场共识。需要注意的是,科技企业既蕴含发展动能,也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其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逐步前行的过程。上市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上交所将从严把好发行上市准入关,坚持循序渐进、质量优先原则,严守财务真实性底线,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同时,还将从严从紧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要求发行人全面、客观、准确披露当前发展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督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技术与产品的先进性、板块定位等进行全面核查。
上交所发布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指引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今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
当前,人工智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推动力量,大模型是人工智能产业链的主要技术引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关键载体,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需持续进行高强度技术开发、算力投入及引进专业化人才。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已处于大规模商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亟需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
《指引》遵循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相关要求,结合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对明显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及市场空间大等四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有一个大模型产品已完成上线发布并实现规模化应用”。模型上线发布及实现规模化应用是大模型产品商业模式可行、具备商业化落地能力的有力验证。同时,《指引》将发行人主营业务明确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自主研发、模型服务或者模型应用等”,支持通用大模型和行业专用模型同步适用《指引》。
下一步,上交所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
原标题:《事关AI大模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标准,上交所发布最新指引》
栏目主编:蒋竹云 文字编辑:唐梦葭 题图上观题图
作者: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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