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专访文章在网络流传,雨果奖得主郝景芳坦言新作《银河学院》中AI参与的比重已达一半,编辑夸她写得好,读者也分辨不出哪些出自AI之手。言论一出,舆论哗然,"郝景芳承认用AI写作"的话题在6月14日冲上微博热搜。6月16日晚,郝景芳接受媒体专访,对争议作出回应。
郝景芳就此称:她所说的"一半"指的是创作流程中的参与度,而非文本产出的占比。郝景芳把写小说拆成约30个步骤,从故事核心、人物设定、世界观构建到大纲分场,AI在前期环节介入较深,后期落笔仍由本人完成。用她的话说,每一行字都是自己写的,AI只是帮忙想脑洞、查资料、打草稿。她甚至把自己比作漫画家,助手负责描阴影、填底色,主体创作权始终在自己手里。
这个类比听起来合理,但恰恰是争议的焦点所在。读者买一本书,默认购买的是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文学创作并非流水线装配,思想与表达本就不可分割。若AI在30个步骤中深度参与了世界观构建、人物关系网交织乃至提供多版草稿,其生成的文本逻辑与语言风格必然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最终作品的面貌。
郝景芳的第二个论点是: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标注AI参与比例,所以她没标并无过错。她反问:标注到什么程度才算规范?AI参与1%和50%,标注方式一样吗?
郝景芳“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利用AI生成的文本等内容必须添加标识,内容创作者负有主动标识的义务。但该办法主要针对AI“生成合成”内容,对于AI参与策划、提供灵感参考而文字由本人完成的情形,目前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和操作指引,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
但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针对AI参与文学创作,读者及公众的知情权是否需要法律强制才能成立?消费者买食品要看配料表,买房子要知道建筑材料,买一本署名"郝景芳"的小说,读者有权知道创作过程中AI扮演了什么角色。法律尚未规定,不代表读者的诉求不合理。
还有一个问题始终绕不过去:如果所有人都用AI写,读者怎么分辨好坏?郝景芳的回答是,写得不好、有AI感的人说明没用好。言下之意,用好了就没问题。可"用好"的标准由谁来定?如果最终解释权归作者自己,那"写作图灵测试"就变成了一场没有裁判的比赛。
回顾整件事,真正的分歧并不在技术层面,而在信任层面。读者在意的不是你用没用AI,是你有没有提前告诉我。一个雨果奖得主,在出版作品中隐瞒了创作方式,事后被问起才解释,哪怕每一个字确实出自本人之手,信任的裂痕已经产生。当读者分不清文字来自人的心灵还是算法的计算,文学和读者之间的契约已经动摇。AI能不能写小说不再是技术问题,读者还能不能相信小说背后有一个真实的人,才是真正的问题。
特约评论员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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