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太太拿到五百块钱的赔偿款,开心地笑了,连声说“仲裁好、仲裁好,消费维权是法宝”。张太太单位效益好,拿了一笔数目不菲的年终奖,为庆祝和王先生结婚三十周年,左挑右选替王先生买了件2800元的羊绒外套,怎料到王先生一高兴,竟喝多了,勉勉强强走啊走,还是醉倒在家门口,呕吐了一身。张太太是既心疼心上人又心疼新衣服,安顿好王先生,赶紧将衣服送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品牌干洗店干洗。取衣服时问题来了,张太太发现衣服后面有一道明显的亮痕,认为是干洗时外力所致,要求赔衣服,而干洗店则认为系衣服原有缺陷,非干洗外力所致,只同意退干洗费,双方各执一词,难分是非,自己谈不好,张太太又不愿为这点小事上法院打官司,怎么办呢?张太太到底是文化人,竟翻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读到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时眼睛一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早就听说处理纠纷公正快捷、一裁终局,何不请来评判是非呢?干洗店也觉得张太太天天来闹影响做生意,仲裁一下,该赔则赔。双方很快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发生的衣服干洗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审理结果
因双方争议的标的不大,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兰州仲裁委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仲裁庭认为,张太太送洗时,干洗店出具的取衣单上虽注明“磨损、油污、起亮、起毛”,但未指定具体部位的具体缺陷,且经查阅,不管什么衣服,干洗店均作这样的标注,而现在张太太的衣服有一道宽约三厘米、长约四十厘米的可见性亮痕,按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干洗店应对自己提供的干洗服务无质量问题进行举证,但干洗店无证据证明这亮痕系干洗前衣服原有缺陷,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仲裁庭这么一说,双方心服口服,经仲裁庭调解,干洗店一次性支付给张太太五百元。这一消费纠纷在10天内就这样圆满解决了,张太太能不高兴吗?
案例评析
消费争议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消费争议发生后像张太太这样能主动用仲裁方式维权的人并不多见,主要原因是很多人对仲裁法不太了解,遇见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了,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想到的是法院起诉。那么仲裁都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本案中提到的仲裁协议又是什么呢?
第一,仲裁都能解决哪些纠纷或争议呢?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指: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3、著作权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等纠纷。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6、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是指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中的侵权纠纷。像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医患纠纷、保险纠纷、消费纠纷、买卖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都能通过仲裁解决。可以说,与人身关系有关的民商事纠纷不能仲裁外,其他民商事纠纷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第二,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亦称仲裁契约,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达成的,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明确的仲裁事项;三是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规范的仲裁协议为: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在该规范协议中提交仲裁为仲裁的意思表示,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为仲裁事项,为选定的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申请的基础,根据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申请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本案中如张太太和干洗店是在纠纷发生后不能达成仲裁协议,该纠纷则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供稿:王萍霞
责编:张淑倩
编审:韩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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