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常生活到才艺展示,从“金句段子”到知识科普……不少以“萌娃”为主题的账号动辄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粉丝,成为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这些“小网红”流量大、吸金能力强,虽然不同于前几年“3岁女童被喂到70斤”“一岁半宝宝喝啤酒”等夸张的吸睛方式,但部分家长受利益驱使,不断“另辟蹊径”以躲过监管,也带来诸多隐患。
父母用短视频捕捉孩子的纯真,分享孩子的成长过程,这本身并无不妥,也是家长的自由。但若刻意将孩子打造成“小网红”,过早推向市场寻求商业变现,则有过度消费儿童之嫌。最关键的是,打造“网红儿童”可能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透支孩子的体力精力,过度暴露隐私导致心理焦虑,以及扭曲儿童价值观,助长不良风气等。
所以,应当旗帜鲜明地禁止炒作“网红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已经出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及《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借“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然而,这一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而花样翻新,令人忧虑。
谁在背后助推“网红儿童”,谁给了他们流量曝光的机会?答案显然是视频平台。
尽管法律法规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设直播账号,禁止他们进行直播,但受利益驱使的父母仍然“另辟蹊径”以规避监管,把短视频视为成为网红的捷径。要禁止炒作“网红儿童”,禁止用“网红儿童”牟利,不能只警告父母,因为“网红儿童”屡禁不止的背后,不仅有急功近利的父母,还有推波助澜的短视频平台。
视频平台应当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在禁止“网红儿童”上发挥重要作用。也就是说,视频平台需要加强对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和直播内容的审核,一旦发现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删除内容、断开链接甚至封号。最稳妥的措施可能是——平台应对所有涉及儿童的视频进行限流,切断它们的流量挂钩,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红”的标签。
网上“晒娃”可以,但消费孩子不行!想让娃成为“网红”,更是此路不通。孩子成为网红未必是好事,流量池可能是个大染缸。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孩子远离流量,为孩子的成长保留一片净土。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