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现将4月份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2025年4月份,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受理各类投诉共289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52件,服务类投诉37件,争议金额23.7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一、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统计
4月份统计数据:
二、商品投诉量统计
按商品类投诉量统计:2025年4月份,其他商品106件,位居投诉榜首;食品75件,位居投诉第二位;家居用品和特种设备各9件,位居投诉第三位,详见商品类投诉量统计表:
三、服务投诉量统计
按服务类投诉量统计:2025年4月份,其他服务9件,位居投诉榜首;餐饮和住宿服务7件,位居投诉第二位,详见服务类投诉统计表: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端午节快要来临,且进入夏季食物易腐败变质时期,食品安全风险增大,需高度警惕。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科学合理规避食品安全风险,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购买食品需谨慎
购买食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食品店或农贸市场,购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采购时认真查看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胀气、渗漏等异常情况。同时查看食品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查看商标等信息,不要购买“山寨”食品,查看食品的外观、色泽及质地判断食品是否有问题,不要购买变质食品、伪劣食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二、外出就餐需谨慎
消费者外出旅游时,要注意查看商家的合法资质,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评价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辨别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就餐后,应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三、网络订餐需谨慎
选择规范的网络订餐单位,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近的,证照、名称、地址、菜品名称、主要原料等相关信息公示齐全且有实体店的单位订餐。送达后要认真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居家饮食需谨慎
居家用餐时要“现买、现做、现吃”。注意“五不购买”,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不明野生蘑菇、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加工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
五、文明过节要提倡
倡导饮食新风和餐桌文明,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增强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吃不完的食物打包带走,切勿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六、保障权益要凭证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如发热、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保存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权。
沂源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