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退市易连(上海易连)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一千万元的顶格罚单。据了解,自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顶格罚单已由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不过,像上海易连这样被顶格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数不多。
经查明,上海易连存在的违法事实有:2020年和2021年年报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报虚假记载。
其中,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收、虚增利润,具体表现为: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上海易连开展以化工品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2021年10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上海易连开展以煤炭、木材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案涉大宗商品贸易系根据事先制定的资金划转路径图或业务需求表,指定相关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通过调整价格,安排上海易连账面留存利润,没有实物流转。上述大宗商品贸易为虚假贸易。
通过以上办法,上海易连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5025.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04%、62.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9508.8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49%、152.2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333.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2%、118.15%。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认为,除了被证监局处罚,上海易连违规事件,还可能会引发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问题。
在刑事方面,原实控人王爱红之兄王正郁涉嫌挪用资金罪,已被刑事立案。
2024年11月6日,上海易连公告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王正郁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已被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立案。
回溯前情,上海易连原名界龙实业,因在2019年时已连续三年亏损,大股东决定卖壳。2020年,杭州西格玛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合计出资14亿收购界龙实业,杭州西格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富来森集团王正郁的妹妹王爱红。收购完成后,界龙实业宣布实控人变更成王爱红,收购完成当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21.93亿元,扣非净利润1839万元。2021年5月,公司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ST界龙回归成“界龙实业”,之后改名成“上海易连”,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3亿元,扣非净利润2717万元。
如今,我们对照上海证监局《处罚决定书》发现,上海易连的违规正是从2020年王正郁家族入主这家公司开始的,通过收购实现扭亏为盈,其中的办法包括做假账、虚假贸易。
在民事方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权起诉索赔。目前上海易连已退市,但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2024年2月28日,上海易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024年4月底,上海易连发布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易连发布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2024年5月6日起变成为*ST易连。自此,股价开始一路下跌。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上海易连于2024年7月4日,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投资者损失惨重。
有投资者担心,退市的公司不能索赔。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退市索赔规则,上市公司如果出现面额退市、财务指标退市,这些情形本身是无法索赔的。但是,如果这家退市公司还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重大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情形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要求赔偿投资损失。
因此,上海易连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结合《证券法》,投资者索赔的对象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可以要求负有责任的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参与造假的帮凶等承担连带责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就上海易连600836而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4年2月27日之间买入上海易连股票600836,并且在2024年2月27日收盘持股的受损者。(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参加索赔的股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买卖上海易连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4、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1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 部分四环生物投资者收到一审调解书;
2. 部分金花股份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3. 部分利源精制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4. 中科云网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5. 部分东方金钰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6. 部分深大通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7. 部分苏大维格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8. 部分刚泰控股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9. 部分凯迪生态投资者收到部分胜诉判决(债权确认之诉);
10. 部分广东明珠投资者领到部分赔偿款;
11. 部分金正大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2. 部分华虹计通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3. 部分聚龙股份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4. 部分四环生物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5. 部分北京文化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6. 部分东方海洋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17. 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1月以来庭审安排
1. 2025.1.7,投资者诉天成控股案一审开庭(贵阳中院);
2. 2025.1.13,投资者诉四环生物案一审谈话(南京中院);
3. 2025.1.13,投资者诉航天动力案一审开庭(西安中院);
4. 2025.1.13,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5. 2025.1.14,投资者诉天沃科技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6. 2025.1.15,投资者诉苏大维格案一审开庭(苏州中院);
7. 2025.1.22,投资者诉中南文化案一审谈话(南京中院);
8. 2025.2.10,投资者诉中天能源案一审开庭(北京金融法院);
9. 2025.2.13,代表仁东控股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0. 2025.2.14,投资者诉中核钛白案一审开庭(兰州中院);
11. 2025.2.17,投资者诉华虹计通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12. 2025.2.25,投资者诉巴安水务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13. 2025.2.26,投资者诉世纪星源案一审开庭(深圳中院);
14. 2025.3.5,投资者诉鹏欣资源案一审谈话(上海金融法院);
15. 2025.3.10,代表航天通信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
16. 2025.3.17,投资者诉启迪环境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5年1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 投资者诉宜华健康案,提交起诉(汕头中院);
2. 投资者诉汇金股份案,法院已受理(石家庄中院);
3. 投资者诉京蓝科技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4. 投资者诉卓朗科技案,提交起诉(天津一中院);
5. 投资者诉日海智能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6. 投资者诉金字火腿案,提交起诉(金华中院);
7. 投资者诉超华科技一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8. 投资者诉鹏博士一案,提交起诉(青岛中院);
9. 投资者诉森源电气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10. 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申报债权;
11. 投资者诉广誉远案,法院已受理(太原中院);
12. 投资者诉延安必康案,提交起诉(西安中院);
13. 投资者诉国中水务案,提交起诉(哈尔滨中院);
14. 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5. 投资者诉仁东股份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16. 投资者诉庞大集团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7. 投资者诉国美通讯案,提交起诉(济南中院);
18. 部分凯迪生态投资者对债权确认纠纷案,提起上诉(湖北高院);
19. 部分利源精制投资者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提起上诉(吉林高院);
20. 投资者诉柏堡龙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广州中院);
21.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北京金融法院);
22. 投资者诉中科云网一案,强制执行已提交法院(北京一中院);
23.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一案,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