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相关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6日下午13时30分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17号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9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5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相关人员资格符合规定,召集人资格也符合要求。
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3项议案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其中部分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各环节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