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王女士退休后闲暇时间多,2023年3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参加了一家旅游服务公司组织的免费周边游。虽然只是2至3天的周边游,但她在游玩过程中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
途中,旅游公司在大巴车上举行了小型推介会,并特意在酒店举行了宣讲会。宣讲会上,公司声称其总部设在某中心城市,在多个城市设有分部,且旗下拥有众多实体产业,实力雄厚。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新的旅游产品,客户可以当场签订合同购买。
据宣讲会主持人介绍,这款旅游产品以68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将10至20条旅游路线打包出售,涵盖短途游到高端境外游的各种选择。客户购买后,若无法前往旅游,可将款项作为公司的投资理财,助力公司开拓新的旅游项目。作为回报,公司会按投资额的10%至15%发放额外收益,分5个月逐步发放到位。
听完宣讲并观看了公司的宣传视频后,王女士觉得这个产品非常可靠。她询问了几名同游的朋友,得知他们都曾购买过该公司的套餐,并且收益都能按时到账。于是,王女士决定投资。她先掏出了10万元积蓄购买了十个月分期的旅游路线套餐,成为会员后,又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投资了27万元。期间,她还收到了公司发放的“补贴”。
然而,到了2023年10月,王女士发现公司的定期返利突然停止了。2023年11月10日,王女士发现其投资的旅游路线分期返利及本金无法兑现,与其他多位遭遇相同情况的投资人一同前往该公司,向负责人高某寻求解释。然而,高某却以敷衍的态度拖延回应。无奈之下,他们选择报警,公安民警迅速行动,将高某等人控制,并以此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广大老年朋友要注意增强防非意识,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保持高度警觉,遇事多与子女商量,不信“大饼”、不贪“小利”,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等,选择正规机构、渠道开展投资理财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捂紧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