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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少林寺新住持:20年白马寺方丈,曾表示“不评价少林寺商业化”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赵云飞 时代周报 时间:2025-07-29 22:15:49

本文时代周报 作者:马欢

7月29日下午,少林寺管理处发布消息,依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经少林寺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赞成,并履行有关程序,礼请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59岁的印乐法师于2005年11月1日荣膺白马寺方丈,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河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洛阳市佛教协会会长等职。


印乐法师 图源:中国佛学院

此前在7月27日,少林寺管理处发布消息,住持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少林寺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称,目前,印乐法师已经到了少林寺。

截至发稿,时代周报记者致电白马寺和少林寺,但未获回应。

20年白马寺方丈

公开资料显示,印乐法师,俗姓尹,名清全,1966年7月生于河南桐柏,1982年礼海勃法师剃度出家,1983年9月赴南京栖霞寺受具足戒。1986年在中国佛学院学习,毕业后到河南省佛教协会工作,后任河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

据《洛阳晚报》报道,2003年10月,受河南省佛教协会委派,印乐法师到洛阳白马寺主持工作,后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白马寺佛教弟子的赞誉和拥戴。

2005年11月,印乐法师荣膺白马寺方丈,并担任至今。

印乐法师曾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目前是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不评价少林寺商业化”

被誉为“中国第一名刹”的河南洛阳白马寺,是中国第一座官办寺院,被中国佛教界称为“释源”,在中印佛教文化交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印乐法师任内,白马寺的异国风格佛殿建设不断推进,为国际佛教文化交流提供了重要场所。

2005年4月,中印签订协议,在白马寺修建一座印度风格的佛殿。据新华社、《洛阳日报》等报道,印度政府拨付了500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并成立了高级委员会负责佛殿的设计和建设。


白马寺的印度风格佛殿 图源:河南省文物局官网

2006年4月26日,印乐法师率众僧侣在白马寺印度风格佛殿奠基现场,举行洒净佛事活动。

2007年,据《河南商报》报道,印乐大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印度风格佛殿的基础上,白马寺西边还要建国际佛殿荟萃苑,将一些佛教国家有代表性的殿宇集于一区,突出佛教国际性。

2010年,据《郑州晚报》报道,印乐法师也曾在不同场合表示,很多寺院成了风景区,僧人要服务游客、来访的佛教徒和贵宾。僧人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每天有那么多的时间学习。于是,他规定僧人每周一三五集中学习,每个月都会请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给僧人讲课,讲佛教不同的宗派、讲文学等。

值得注意的是,印乐法师曾在媒体上被问及过如何评价少林寺。

2007年9月,印乐法师在接受《河南商报》采访的时候,被问及“少林寺依靠商业化运作,使经济与社会效益达到双赢,您有没有这样的打算”。

对此,印乐法师回答:“我不想评价少林寺,白马寺坚持按照佛教传统去做,更好地维护、保留、传承佛教传统、佛教文化。能听到游客说‘白马寺才像个寺庙样’这简单的评语,我们就很快乐,也就心安了。”

致力于与海外佛教交流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印乐法师爱国爱教,具有较高的佛学造诣。

2015年5月,据《中国日报》报道,印乐法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通过佛殿建设,特别是与所在国的佛教交流,会进一步加强与来自世界各国,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佛教交流。


印乐法师 图源:中国佛学院

除了在白马寺邀请国内外佛教学者来寺里进行交流,印乐法师也曾多次赴海外弘法,促成了多宗海外佛教界人士投资国内慈善事业。

2013年,由于在中泰、中缅佛教交流中的突出贡献,印乐法师被授予泰国摩诃朱拉隆功大学名誉博士学位,以及缅甸政府年度宗教勋章。

延伸阅读

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少林寺住持是如何选出的

少林寺管理处7月29日发布情况通报,依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经少林寺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赞成,并履行有关程序,礼请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公开资料显示:释印乐,男,汉族,1966年7月生于河南桐柏,1982年在桐柏山礼海勃法师剃度出家,1983年9月赴南京栖霞寺受具足戒,后在中国佛学院栖霞寺僧伽培训班学习,1986年在中国佛学院学习,毕业后到河南省佛教协会工作。

2003年10月,印乐法师受河南省佛教协会委派,到白马寺主持工作。2005年11月1日,白马寺举行方丈升座庆典法会,印乐法师荣膺白马寺方丈,结束了白马寺长达八年的方丈缺位。

目前,印乐法师还担任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河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洛阳市佛教协会会长、洛阳白马寺方丈。

如何才能当上住持?爱国爱教是担任住持的首要条件。担任汉传佛教住持,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有较深的佛学造诣,品德服众,有较高威望;能够讲经说法、住持法务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管理能力。

寺院住持的产生必须贯彻民主协商、选贤任能的原则,由该寺前任住持或该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提出人选;当地佛教协会对住持人选进行审查后,提交该寺院两序大众民主评议。

住持虽然不由政府直接任命,但人选必须经由佛教协会审核,并征得政府同意。住持人选经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获半数以上赞成,由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报当地佛教协会;当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再报送至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根据规定,佛教协会对住持人选作出任免或者对住持作出惩处决定前,应征求相应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责任编辑:荀建国_NN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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