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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倍生物IPO:行业竞争加剧业绩承压,负债高企偿债压力不小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杨凌霄 览富财经网 时间:2025-09-10 18:30:09

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据悉,丰倍生物拟在上交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10亿元。



业绩承压,毛利率全面下滑

招股书显示,丰倍生物是一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以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为主,油脂化学品业务为辅。

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主要产品为生物基材料和生物燃料,其中,生物基材料主要为农药助剂、化肥助剂等生物柴油配方产品和工业级混合油;生物燃料主要为生物柴油;油脂化学品业务主要产品为DD油、脂肪酸等。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0,869.32万元、172,778.32万元、194,801.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3,591.98万元、12,304.05万元、11,531.91万元,呈现持续下滑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



具体看来,丰倍生物基材料分为生物柴油配方产品和工业级混合油两大类产品。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生物柴油配方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0.77万元/吨、0.65万元/吨和0.61万元/吨;工业级混合油各期销售单价分别为0.91万元/吨、0.66万元/吨和0.62万元/吨。

同期,公司生物燃料的销售单价分别为0.98万元/吨、0.77万元/吨和0.73万元/吨;油脂化学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18万元/吨和0.98万元/吨和0.89万元/吨。

据披露,丰倍生物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新建年产30万吨油酸甲酯、1万吨工业级混合油、5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1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及副产品生物柴油5万吨、甘油0.82万吨项目”。

从行业整体情况看,由于数家主流生物柴油企业陆续披露较大规模的生物柴油产能扩产规划,随着新增产能逐步实施落地,未来可能由于产能加速投产而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或者产能超预期投产而出现整体供需失衡,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废弃油脂制备的生物柴油与棕榈油、菜籽油、豆油等植物油制备的生物柴油存在替代作用。若未来废弃油脂制备的生物柴油不再享有双倍计数优惠,且生物柴油出现供过于求的市场格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负债高企,存货余额快速增长

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丰倍生物备货逐年增多。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423.59万元、19,838.31万元和24,200.65万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废弃油脂和工业级混合油。2022年至2024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3,229.06万元、7,812.11万元和9,878.52万元,占当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30.77%、38.87%和40.71%。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包括脂肪酸甲酯、工业级混合油和少量油脂化学品,2022年至2024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5,832.91万元、8,881.41万元和10,247.53万元,占当期末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55.59%、44.19%和42.23%。

从负债情况看,丰倍生物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7,314.38万元、33,664.18万元和35,853.48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构成。

其中,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927.60万元、14,153.08万元和17,339.1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2.68%、42.04%和48.36%。



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5,126.20万元、8,530.41万元和12,242.92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2022年6月、2023年6月及2024年2月,公司为新建年产30万吨油酸甲酯项目借入专项长期借款。此外,公司于2024年9月借入了长期借款2,425.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

诉讼官司未了,安全隐患高悬

据招股书披露,丰倍生物子公司福之源还曾涉足因租赁厂房发生火灾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2021年8月29日凌晨,位于张家港市后塍街道高桥路的厂房因配电箱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使得厂房发生火灾,主要烧毁厂房、储罐及原料等。

该事故厂房属于张家港市华源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染织”),福之源租赁该等厂房并存放包含油脂的存货,该等火灾造成公司存货损失904.58万元。

此外,本次事故的相关方还包括张家港保税区大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贸易”)、张家港市银龙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纺织”)和张家港兴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物流”)。其中,大成贸易和银龙纺织所处位置与事故位置相邻并受到一定波及;兴港物流为福之源提供物流服务,于福之源所租赁场地装卸货物。

2021年11月,华源染织以福之源作为厂房和办公楼租赁方应当承担租赁房屋的安全责任为由,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被告福之源和兴港物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545.72万元。

2022年9月,苏州福之源提起反诉,主张货物损失及相关评估费用合计854.88万元。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两案进行合并审理,于2023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

2024年10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福之源发出《应诉案件通知书》,华源染织因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前述终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在审理中。

大成贸易所处位置与上述厂房相邻,厂房受到损失,并以此为由于2022年3月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华源染织、福之源和兴港物流共同承担77.60万元的赔偿损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一审判决。

2024年11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福之源发出应诉通知书,大成贸易因定损金额问题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前述终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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