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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股份分红远超补流,增收反降利,前五大供应商质量堪忧

IP属地 中国·北京 权衡财经 时间:2025-09-18 10:36:21



文: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钱芬芳

编:许辉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大股份)拟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956.00万股,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6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6.08亿元,用于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如东,建设内容为在如东县洋口港临港工业区内新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为5.91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压力容器30,000吨/年的生产能力。



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看,永大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在64.04%、61.17%和48.87%,超了同行均值10个到15个点,经营压力可见一斑。

永大股份实控人之一年过八旬持股超六成,分红超2亿仍募资补流;2024年增收反降利,主营产品较单一,受宏观影响大;研发占比低,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供应商质量堪忧;应收账款攀升,存货占比较高。

实控人之一年过八旬持股超六成,分红超2亿仍募资补流

2009年8月,李进、顾郁文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前身永大有限。2016年9月,李进将所持永大有限71%股权转让给其父亲李昌哲,未收取对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昌哲持有公司8,60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1.62%,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昌哲之子李进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7.74%;李进配偶顾秀红持有公司2,400.0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7.20%。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2,080.00万股,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86.56%,且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行使各项涉及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因此,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后续股权安排,李昌哲所持发行人股份全部由李进继承。



2021年9月28日,李昌哲、顾秀红和李进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明确约定了发生意见或纠纷的解决机制、协议期限等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因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若一致行动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致行动人应按照李进的意向进行表决;李昌哲和顾秀红同意,李昌哲和顾秀红均不对外发表任何关于公司的意见,所有意见均由李进为代表对外发表。

2022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盛港投资、中皋投资、疌泉投资等主体签署含有特殊投资条款相关投资协议,并于2024年12月签署补充协议,目前相关协议仍持续有效。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尚未解除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等,说明特殊投资条款的触发可能性,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回购履约能力,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影响实际控制人股权清晰及稳定性的情形,并视情况进行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

2021年-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1.5亿元、2,625.79万元和2,679.55万元。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主要股东取得分红资金的具体去向及客观证据佐证,说明是否存在流向公司客户、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进行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情形。

权衡财经iqhcj注意到,报告期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239.49万元、0.00万元与1,914.54万元,主要为理财产品。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增收反降利,主营产品较单一,受宏观影响大

永大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形成了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为主的非标压力容器产品体系,广泛应用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2022年-2024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56亿元、7.122亿元和8.19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24亿元、1.307亿元和1.067亿元,2023年与2024年分别同比变动16.28%、-18.35%。

根据压力容器的安装方式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与移动式压力容器,根据压力容器的材质分为金属压力容器与非金属压力容器。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系指固定式金属压力容器。



永大股份下游客户主要来自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行业,其发展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永大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04%、27.44%与28.82%。与可比同行比较,公司原先的毛利率能超过4-5个点,后期与同行均值相近。



我国压力容器行业市场规模较大,企业数量多,市场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具有较强竞争力,并建有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市场份额的拓展空间较大。公司选取科新机电、蓝科高新、兰石重装、森松国际、锡装股份与广厦环能等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系列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板、碳钢板、复合板、不锈钢管、碳钢管、锻件等钢材。钢材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周期、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和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未来若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大幅波动,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研发比低,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供应商质量堪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大股份从事研发工作的研发人员5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7.7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228.33万元、2,439.99万元与2,566.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0%、3.43%与3.13%,低于可比同行均值4.08%、4.40%和5.00%。



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5.36%、67.32%与66.47%,且变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新增数量不少,2023年甚至有四家新进前五大客户。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来自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行业,其发展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波动会影响其资本开支的计划,进而影响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情况。如果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行业资本开支规模增速放缓或出现下滑,导致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使得公司面临需求紧缩、订单承接量下降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为永大股份2024年第四大供应商,向公司销售碳钢板达955.41万元,占比2.95%,此公司成立于2009年,迄今参保人数为0人。

江苏银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为永大股份2023年第二大供应商,向公司销售不锈钢管3,755.09万元,占比5.29%,据锡宜环罚决(2022)521号文件显示,此供应商曾在2022年11月10日因排污水问题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行政处罚,罚款40万元。

2023年年度第3大供应商浙江博盛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成立,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据松安监管罚〔2016〕12号文件显示,此供应商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松阳县安监局对其处罚0.3万元。

铢鼎工程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第二年即成为永大股份第5大供应商,向公司销售不锈钢管 2,324.79万元,占比 3.28%。此历年的参保人数分别为0人和1人。

9月1日起,社保新规将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小微餐饮店,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任何“协商放弃”或“自愿不缴”的协议,一律无效。前五大供应商社保缴纳情况,存在更多的拷问。



江苏鑫常特材有限公司和无锡鑫常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均为郁宇新实控公司,两者在2022年和2024年均进入永大股份前五大供应商,据(苏泰泰)应急罚2024年43号文件和(苏泰)应急罚2023年1号显示,前者分别在2023年和2024年因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被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处罚5.8万元和2.5万元。

应收账款攀升,存货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各期末,永大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96亿元、2.046亿元与2.64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4%、28.73%与32.24%。报告期内,永大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1次/年、2.65次/年与2.73次/年,由于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相对增加更多,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81.78万元、681.78万元与2,609.24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末与2023年末主要系公司对洛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河北民海物流有限公司与河南华森超声波科技有限公司3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2024年末主要系公司对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报告期内各期末,永大股份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136亿元、8.322亿元与5.955亿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81%、55.34%与45.79%,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在制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的跌价准备计提较低所致。



报告期内,永大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80次/年、0.71次/年与0.81次/年,低于可比同行均值1.90次/年、1.93次/年和2.16次/年。



2024年9月29日,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向公司出具如皋交路执[2024]2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2万元罚款,处罚原因系公司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未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未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未签发货运运单。早在2016年,公司曾有过一次违建,扩建压力容器、换热器、钢结构项目于2009年即开工,后未验先投被要求整顿规范。

注册制下,IPO企业更应该注重信披质量,其经营指标能否满足上市要求,后续的可持续经营状况,行文有限,权衡财经iqhcj无法一一指明,本文行文均来自信源,也仅为权衡财经iqhcj提醒利益相关方投资者更应关注的企业风险所在,不作全面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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