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并处303.36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科技部副总经理的叶某颖,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时任剑瓷支行龙渊分理处客户经理的周某国,被处0.75万元罚款;时任零售金融部科员的邱某赟,被处1万元罚款;时任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的刘某,被处1万元罚款;时任剑瓷支行龙渊分理处客户经理的季某,被处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