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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市场竞争不是零和博弈,“二选一”选不出“最优解”

IP属地 中国·北京 现代快报 时间:2025-10-30 20:14:43



“双十一”临近,京东、抖音、美的就京东涉及“二选一”的传闻进行回应。京东内部人士回应称,近期的相关传言,是因为京东要求在自己平台上的售价不能高于其他平台,引发与抖音直播间之间的价格竞争而产生的。抖音电商内部人士则对媒体表示,京东以上回应,证实了京东主动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的自主经营权这一事实,京东还以巨额罚款为要求,禁止家居家电商家参与抖音电商的平台营销活动。

竞争是市场的核心动力,但竞争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京东将自身行为界定为“为消费者构筑价格防护墙”,强调不是“二选一”。而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当年对某电商平台“二选一”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都属于限制市场竞争的“二选一”违法行为。京东限制商家使用抖音的“双十一”优惠券,禁止他们参与抖音“双十一”促销活动,无疑已经构成了“二选一”。

可以说,这场分歧的关键,是对公平竞争边界的认知差异。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以何种名义,通过罚款威胁等手段限制商家自主定价与经营选择权,本质上都妨碍了资源要素自由流动,违背了反垄断的基本精神。

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是平台经济的立身之本。但据媒体报道,由于接到京东“禁令”的商家不在少数,引发了商家在社交媒体的集体吐槽,即便部分罚单被取消,其自主经营权也已遭实质侵害;一些品牌的模糊回应,更凸显出商家在强势平台面前的被动地位。此外,消费者看似短期受益于“价格管控”,但长期来看,市场竞争活力的降格终将导致选择减少、服务退化。

更进一步看,当京东以“确保价格竞争力”为由干涉商家跨平台经营,当商家因畏惧处罚而被迫“息事宁人”,市场生态便会陷入“赢者通吃”的境地,最终形成“平台强势、商家弱势、消费者选择权受限”的畸形格局,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

平台经济的活力在于开放与共赢,而非封闭与垄断。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低价销售,这些规定正是为了保护市场各方权益,维护可持续的消费生态。“内卷式竞争”从来不是市场的最优解。随着“双十一”战线不断拉长,平台比拼的本应是服务质量与供应链效率,但倘若部分平台陷入“价格战陷阱”,将竞争焦点从“价值创造”转向“成本转嫁”,最终只能是“损人不利己”。平台若想真正留住消费者,应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实现发展,而非依赖不正当手段排挤对手。

当前,“双十一”已从购物节升级为观察中国消费市场的窗口。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实体经济与消费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核查争议,以精准执法明晰竞争边界;平台企业更需反思经营逻辑,从“内卷式竞争”转向“价值型竞争”,将精力放在供应链优化、售后服务升级等核心能力建设上。

“双十一”的热度源于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这份信任不应成为平台博弈的筹码。唯有坚守法治底线,尊重商家自主权,呵护消费者选择权,才能让“双十一”真正惠及各方。平台竞争当怀“利他之心”,持“开放之态”,共建健康生态,这既是平台担当的体现,更是行业发展的正道。

作者: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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