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讯(记者 邵雨婷)再生变故!一场关乎近300亿市值锂电巨头命运的重整计划,在关键投票中遭遇重挫。
11月3日晚,杉杉股份(600884.SH)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中未获通过。
此次重整草案被否意味着,民营船王任元林牵头的四方联合体跨界入主杉杉股份的资本计划,在最后关键环节遭遇重挫,杉杉股份的控制权花落谁家的悬疑也将持续。
截至11月5日,杉杉股份收报12.80元/股,总市值为287.92亿元。
关键组别集体否决
本次《重整计划(草案)》系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扬子)、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扬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以及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TCL产投)四方组成的联合体递交。
2025年10月21日,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期于10月30日17时届满,但结果却未能如重整投资人所愿。
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只有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未通过,这三组恰恰是债权与股权金额占比最高、最具话语权的核心利益相关方,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据公告,后续重整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杉杉股份表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TCL公告显示,若重整最终无法推进,TCL科技或需考虑其他替代方案,或重新评估投资杉杉股份的可行性。
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即便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亦可强制批准。
对此,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向记者表示,从法律与实务角度来看,杉杉股份控股股东重整草案被否后,后续大概率将沿协商调整-二次表决申请法院强裁重新遴选投资人三条核心路径推进,各路径可行性与潜在挑战差异显著。
王迪律师认为,协商调整方案后启动二次表决是当前最具可操作性的短期方向,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先协商后再表决的立法逻辑。管理人需牵头任元林联合体,针对三大否决组的核心诉求优化方案。
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批准(强裁)的可行性极低。王迪律师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强裁需满足反对组权益不低于破产清算水平程序公平等刚性条件,但结合本案情况,强裁落地概率极低。
此外,若二次表决仍未通过且强裁无实质进展,管理人也可能依法终止当前重整程序,重新启动投资人遴选,这也是市场此前关注的潜在方向。王迪律师表示,后续需重点关注管理人是否在1-2周内启动协商,以及联合体是否愿意实质性让步。
被出局指控:赛迈科突袭诉讼
此次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与曾参与其中的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迈科)的诉讼有关。
据报道,就在10月21日债权人网络投票环节前夕,赛迈科作为杉杉集团的原重整竞标参与方之一,突然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递交申请,要求延迟召开债权人大会,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重整计划(草案)》无效。
赛迈科声称,其曾主动邀请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了此前两次杉杉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然而,获知中标后,赛迈科始终未收到管理人及新扬子关于重组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协商沟通。
直至2025年10月1日,该公司才通过杉杉股份发布的公告知晓《重整投资协议》已于9月29日签署完毕。赛迈科的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而赛迈科对新重整协议的签署并不知情。
资料显示,赛迈科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注于特种石墨及碳基材料研发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赛迈科的业务与杉杉系的锂电池负极材料高度协同,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关键期。
11月4日,受重整计划草案被否这一利空消息影响,杉杉股份开盘承压,盘中跌幅扩大,截至收盘股价下跌7.86%,报12.19元,市值蒸发超30亿元。作为联合投资方之一的TCL科技也受到牵连,同日股价下跌2.07%。
民营船王任元林入主搁浅,杉杉股份负债压力犹存
公开资料显示,杉杉股份由传奇甬商郑永刚创立于1989年,最初以服装业务闻名全国。1999年,杉杉股份开始向锂电材料转型,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负极、电解液材料供应商之一。
2023年2月,郑永刚因心脏病突发离世,其子郑驹和遗孀周婷两人围绕公司控制权展开争夺。2025年以来,杉杉股份的股权曾多次被司法拍卖,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所持公司股权一降再降,半年时间里,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几乎腰斩。
目前,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杉杉股份24.85%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方,但杉杉集团与宁波朋泽所持的约23.37%股份已几乎全部处于质押与标记状态,持股稳定性面临严重挑战。
失去核心掌舵人的这两年,杉杉股份不仅频繁更换管理层,出现经营不稳定的情况,还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
2024年,杉杉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67亿元,同比下降147.97%,这是杉杉股份自1996年上市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更严峻的是,截至2024年末,杉杉股份总负债高达236.73亿元,有息负债占比达67.29%,存在高达53.55亿元的短债缺口。
为摆脱困境,杉杉集团走上了重整之路。
2025年3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经遴选,最终确定由新扬子商贸、新扬船、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组成的四方联合体担任重整投资人。
根据协议,重整投资人计划通过 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 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权。
具体来看,新扬子商贸牵头和新扬船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人持股平台,由该平台以25.55亿元交易对价收购2.23亿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9.93%。TCL产投则受让杉杉股份4370.09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应付价款金额接近5亿元。此外,新扬子商贸还将与为实现债权人债权清偿目的而设立的服务信托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收购2000万股杉杉股份股票。
此次重整计划堪称以小博大的典范,若顺利推进,新扬子商贸仅以32.84亿元便能取得市值近300亿元的杉杉股份的控制权。
值得注意的是,若重整成功,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民营船王任元林。任元林旗下的扬子江船早在2025年2月已开始布局新能源产业链,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 LNG 清洁能源项目,这与杉杉股份的锂电负极材料业务形成了战略呼应。
不过,任元林的跨界身份也成为争议焦点。
作为扬子江船业创始人,任元林在造船领域战绩显赫,但缺乏新能源产业运营经验。市场普遍担忧,任元林掌控的扬子江系曾参与过4家上市公司,但最终大多走向退市,未来恐怕难以保障杉杉股份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
针对市场质疑,联合体曾回应称,入主后将保留杉杉股份现有优秀管理团队,同时借助TCL产投的产业资源实现协同,认为跨行业投资风险可控。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杉杉股份的业绩略有好转,但负债压力犹存。
2025年前三季度,杉杉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8.09亿元,同比增长11.48%;实现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121.72%。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9.51亿元,同比增长10.91%;实现净利润7628.90万元,同比增长1253.04%。
公司表示,业绩改善主要受益于偏光片业务高附加值产品出货量显著提升,同时负极材料业务通过推进一体化大基地产能释放、生产工艺优化等举措实现成本有效优化。
截至2025年9月30日,杉杉股份持有货币资金31.50亿元;存在短期借款52.93亿元,长期借款65.28亿元,负债合计219.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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