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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航天局公布商业航天三年行动计划,释放哪些重磅信号?

IP属地 中国·北京 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5-11-26 12:22:05

近日,国家航天局印发的《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到,到2027年基本实现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将加快推进国家航天法立法,明确商业航天在国家航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这份覆盖创新、产业、资本、国际合作、管理保障等领域的顶层政策文件,标志着中国商业航天已从“培育期”迈入“高质量发展期”,更以系统性制度设计释放多重政策红利,为这一新兴产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的出台,为中国商业航天拉开十年发展序幕。经过十年发展的中国商业航天,这两年迎来了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南都N视频记者观察了解到,商业航天已连续两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是在2024年,2025年3月被再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相比2024年,2025年对商业航天的表述有所调整:一是措辞从“培育”到“推动”,提出要对商业航天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二是商业航天被明确为“新兴产业”;三是强调商业航天的安全、健康发展。

此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布,为行业破解发展瓶颈、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精准政策支撑。


11月11日,发射场工作人员对长八甲遥五火箭进行吊装作业。11月11日,长征八号甲遥五运载火箭在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成功实施转运,计划择期发射。 新华社记者 陈凯姿 摄

民用航天工程、国家重大专项,鼓励商业航天主体积极参与

《行动计划》提到,要竞争性开放国家科研项目。民用航天科研计划和基础科研课题向商业航天主体开放,加强商业航天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支持新概念、新产品、低成本等先进技术研发,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点围绕先进航天推进技术、先进卫星平台与载荷技术、通导遥一体化应用等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鼓励商业航天主体积极参与民用航天工程、国家重大专项等研制建设。

如何推动国家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一直是关注焦点,此次《行动计划》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建立国家投资形成的科技成果向商业航天主体推广应用机制,实施商业航天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建成若干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为航天领域科技成果孵化落地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国家航天科技成果在商业航天领域推广应用,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效能。

在构建航天科技创新平台方面,《行动计划》披露要推动建立中国商业航天促进会,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在可重复使用火箭、智能卫星等重点领域,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智能制造、总装测试等重点环节,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支持商业航天主体加快技术迭代,促进和带动航天科研生产向低成本、规模化转变。推进国家科研试验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健全完善重大科研试验设施设备分级分类开放共享使用政策,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依托行业优势力量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用好开放共享财政奖补资金,激发相关单位开展设施设备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大国家民用测控站、接收站、定标场、真实性检验场,以及火箭发动机试车台、空间环境试验设备等大型试验设施设备向商业航天主体开放共享力度。


美公司拟带太空游客“飞得更高”。这是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2020年2月提供的正在佛罗里达州接受测试的载人“龙”飞船的照片。新华社/美联

加强太空旅游等新领域技术攻关,引导资本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如何完善商业卫星建设运营支持机制?《行动计划》指出,要研究制定商业卫星发射、测控、在轨运行管理、转让、离轨、返回等政策制度,建立相关机制流程,促进卫星资源高效建设与运用。充分利用国有和商业监测设施、天基管控系统,建设和维护空间碎片自主编目动态数据库,开展空间碎片数据信息共享应用、空间碎片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支撑商业航天器在轨碰撞预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探索采取保证金、保函等方式,统筹安排商业卫星离轨处置和安全再入等工作。

此次《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引导地方政府推进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引导各地方政府发挥地方资源、科技、人才、产业配套等特色优势,发挥产业园区聚集效应,因地制宜发展商业航天产业。

作为新业态,未来三年还要支持商业航天主体围绕太空资源开发利用、太空制造、在轨维护与服务、太空环境监测探测、空间碎片监测预警与减缓清除、太空旅游、太空生物制药等新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开发和应用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兴业态。与此同时,引导培育耐心资本。完善商业航天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设立国家商业航天发展基金,鼓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联合成立投资平台,引导资本坚持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建立项目推送机制,遴选若干符合航天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方向,且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具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商业航天项目向基金推送,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自主决策。

此外,还要扩大政府采购。加大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公益需求统筹,完善政府采购服务机制,推动商业运载火箭、商业卫星、商业发射场、商业测运控设施等商业能力参与国家航天任务,鼓励各级政府部门扩大商业航天服务采购。

推动商业航天企业有序出海,这些企业无需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在国际合作方面,鼓励商业航天主体积极参与外空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通过政府间双多边合作渠道,推动商业航天企业有序出海,推介我国商业航天项目和能力,鼓励商业航天主体参与对外合作交流,助力发展中国家发展卫星应用等产业。遴选商业航天优秀项目纳入航天国际合作相关渠道予以支持。

在完善商业航天法规政策体系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加快推进国家航天法立法,明确商业航天在国家航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保障商业航天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特定航天产品及技术出口项目审批、航天国际合作、航天发射许可管理、空间物体登记管理、空间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月球及其他天体保护、太空交通管理、航天发射场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推动运载火箭、航天器、卫星数据、试验设备设施等资产确权,保护商业航天主体权益。

在完善商业航天市场准入机制方面,还提到要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合理调整相关从业资质规定,研制商业卫星的企业无需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潘珊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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