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湘财Plus统计,截至2025年11月,年内已有160家农商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获批吸收合并、解散,217家村镇银行进入被吸收合并、解散、工商注销状态(以监管机构批复日期统计),处置方式包括被省级或市级农商银行合并、发起行收编、村行改分支行、村行合并村行等。
相较于普通用户关心存款的问题,银行股东更关心所持股份或股金如何处置,持股怎么计算?能转股或退股吗?退股的价格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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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农商银行。
湘财Plus注意到,广西来宾市农商银行日前已获批吸收合并武宣、金秀农商银行及象州农村合作银行、忻城县、合山市联社。而在2025年7月,来宾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公布了股份、股金的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对符合股东资格的来宾农商银行的股东,其所持股份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每股净资产价格;
对符合股东资格的被吸收方股东(社员),如其自愿成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来宾农商银行股东的,则其所持有的被吸收方股份(股金)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并分配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在量化后转换为来宾农商银行股份;
各方原股东(社员)不符合股东资格或符合股东资格但不愿意成为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来宾农商银行股东的,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可以自行转让给符合股东资格的受让方,或在来宾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所持股份(股金)转让给符合股东资格的受让方;
对吸收合并各方公告期满无法确认身份的原股份(股金),原则上按照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再具有股份(股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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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商银行。
湘财Plus注意到,海南农商银行组建之前,也曾对外公布市县行社、省联社股份或股金的处置方案,其中:
除海南省联社外的其他19家机构的《原股份处置方案》或者《原股金处置方案》主要内容是:
对符合海南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份(股金),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基础上(下同),经量化后按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比例折算转为海南农商银行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1股的部分,不计入股本,计入资本公积。
自愿转股认购海南农商银行股份的原股东(社员)应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原股份(股金)处置公告期限内按照征集发起人的相关条件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对不符合海南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为海南农商银行股份的原股东(社员),原股东(社员)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筹建工作小组的要求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股份(股金)转让给符合海南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坚持要求以退股方式处理股份(股金)的,以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社员)的每股净资产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作为退股价格依据办理退股手续,如果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社员)的每股净资产等于或小于1元的,按每股1元退股。
对于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公告期满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份(股金)或仍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股金),以及无法联系上的原股东(社员)所持股份(股金),按退股处理 ,根据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进入海南农商银行的实收资本,相关原股东(社员)对海南农商银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并由筹建工作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对历史遗留的打包股金,在履行规范的公告手续后,按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管理,不再具有股份(股金)性质;如果前述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值小于1元的,按每股1元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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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南农信社。
海南省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原社员社不能作为海南农商银行发起人,所持股金不转折为海南农商银行股份,作退股处理。
上述来宾农商银行、海南农商银行是少数对外公布股份或股金处置方案的案例,多数村镇银行或农商银行改革并未对外公开处置方案,不过上述方案也未对原股东被质押或冻结股份等情况予以说明。
统筹/新湘财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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