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工业固废填埋场(土地复垦或矿山治理)项目在资源型地区陆续上马。此类项目是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的重要载体,通过 “处置——修复——再生” 的全链条运作,既能合理合规填埋处置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杜绝固废随意倾倒引发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地下水碱化、扬尘扩散等问题,同时也为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然而,一些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却“走了样,变了味”。其变味走样的背后暴露的是当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日常的监管不严、不实和督查不力。
近日,记者接到知情人士反映,反映称,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的一家工业固废填埋场在环保措施并未完善的情况下运营上马,运营过程中违规倾倒超过规定数值的二类固废,此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更不可思议的是此固废场填埋场的业主单位居然是拥有国资背景的国有企业。
对此,记者赶赴乌海市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固废检测疑似超标 填埋场环保措施缺失
近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乌海市海南区一露天煤矿采区采剥坑的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生态环境投资)固废填埋场项目现场。
据了解,此固废填埋场由乌海生态环境投资规划投资建设。2021年,乌海生态环境投资在乌海市海南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公乌素露天煤矿一采区东帮采剥坑投资建设了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2022年,在乌海市海南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公乌素露天煤矿一采区东帮采剥坑投资建设了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土地复垦)项目,两个项目南北紧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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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6日,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以“乌环审[2021]19号”文件《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27日,取得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填埋场占地 210000m2,总库容610万m3,其中Ⅰ类固废填埋区,库容为170万m3,每年I 类固废填埋量平均为30.7万t(21.3万m3),设计服务年限8年;Ⅱ类固废填 埋量平均为79.3万t(55万m3),设计服务年限8年。填埋场填埋区分为一般Ⅰ类固废填埋区和一般Ⅱ类固废填埋区,但Ⅰ类固废填埋区防渗结构与Ⅱ类固废填埋区防渗结构一致。填埋场设计填埋的一般固废为煤矸石、粉煤灰等。
2022 年 9月,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2 年 10月14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以“乌环审〔2022〕27号”文件对《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
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17日取得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土地复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填埋场占地120000m2,总库容约720万m3,年平均填埋量100万t(72万m3),设计服务年限10年。填埋场为II类固废填埋场,设计填埋的一般固废为煤矸石、 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等。
2025年12月05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再次作出批复(乌环审[2025] 41号),其肯定了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报送的《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报告书并同意其进行扩建,设计库容增加693万m³,现有库容1330万m³,扩建后总体库容2023万m³。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一般固废填埋种类增加了电石渣和其他Ⅱ类固废,Ⅱ类场设计不变。其核心作用是满足乌海市海南工业园区及周边工业企业的固废填埋需求,同时恢复采空区矿山面貌。
然而,记者在现场却只看到了一个只有几间平房组成的办公区和道路泥泞不平整的露天倾倒区。
在现场,前来倾倒工业废渣的运输车辆络绎不绝,满载固废的运输车辆直接进场进行倾倒,而抑尘措施形同虚设,现场也并没有采取洒水抑尘和高压雾炮车对填埋区洒水等抑制扬尘措施,而且固废倾倒后也并未及时进行摊平压实,利用推土机和压实机做到即堆即压,车辆倾倒后冲洗更是无从谈起。在现场,记者也并未发现水倒排系统和沉淀池等环保设施。
据了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明确指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必须配套建设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设施。固废填埋场应做好场内分区防渗,填埋场、集水沉淀池、洗车平台、洗车废水沉淀池和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底部均应设有防渗层,防止渗滤液泄漏对土壤的污染。场区内洗车废水及雨水收集系统汇集进入集沉淀池净化后回用于填埋区洒水,不外排。而填埋场渗滤液则应集中在收集池后定期检测,如检测发现水质超标则应运至专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记者在固废场内多次进行采样并利用PH试纸对浸出液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发现部分倾倒固废的浸出液呈强碱性,具有强腐蚀性,疑似危险废物。而且由于“环保” 措施缺位,导致部分废渣已出现流失现象,直接威胁周边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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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项目曾成功申请争取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固废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当地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固废填埋场检测缺失意味着无法判断固废污染特性,可能导致危险废物 "蒙混过关",而导排系统失效则让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通过雨水淋溶、地下水渗透等途径扩散,形成长期、隐蔽的环境污染。此固废场虽为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但根据相关规定,这类强碱固废需预处理至浸出液 pH 值稳定后,才能用于填埋处理,避免强碱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当地监管部门回应:高度重视并启动调查检测
就现场发现的突出问题,乌海市海南区生态环境局一位赵姓队长回应记者称,针对记者反馈的问题局里高度重视并去现场取样,已经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测,目前,检测结果并没有出来。当记者追问现场倾倒的物质种类和何种物质可能会导致强碱性,以及抽检是否覆盖所有入场固废时,赵队长称,其只抽取了煤矸石和粉煤灰两种物质,其它物质并没有提取。”
此外,赵队长还表示,目前该固废填埋场是属于土地复垦阶段还是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需向海南区生态环境局固废科进行查询,自己并不清楚。
该固废填埋场负责人张超则向记者表示,“固废填埋场审批手续没有任何问题,倾倒的固废也不存在任何问题,其倾倒的固废主要是来自于当地一家国有电厂所产生的工业固废。”
根据填埋场现场公示信息显示,该固废填埋场收纳的固体废物包含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化工废物--电石渣等多种工业固废。
一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无论目前该固废填埋场项目处于哪一环保审批阶段,超标的固废都是不允许直接进行倾倒的。简单点说,首先,如果固废检测PH值超标,那么土地复垦肯定是不允许直接进行回填的,待固废检测标准符合回填要求时方可进行回填。再次,如果此填埋场是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那该固废填埋场则涉嫌未经批准就直接倾倒的违法违规行为,因为在正式下发批复文件之前就已经出现固废倾倒行为。
国资背景浮现
记者调查发现,此固废填埋场是由内蒙古合奥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毓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内蒙古合奥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由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项目业主方)控股51%股权。而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自身则由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84.67%。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内蒙古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
内蒙古毓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乌海市圣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股80%,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5%,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5%投资构成。而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则由乌海市海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
至此,一条清晰的“国资条线”浮现出来,即区属国企→地方环保公司→项目运营公司,这种结构被业界描述为“国资背景”。
随后,记者致电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一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集团并未收到乌海市生态投资的相关情况汇报,建议记者直接联系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办公室郭主任则表示,对于记者反馈问题将进行了解并向记者及时回复。但截至发稿,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乌海市生态投资均未就此给出任何实质性回复。
一位国有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国有企业符号并不是“特权”和逃避监管的“护身符”,国资背景赋予的应当是更高的社会责任和更严格的自我约束。
据了解,乌海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是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以矿山、土壤生态恢复治理、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大气治理三大板块业务为中心,围绕乌海及周边矿山、水、土、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打造建设绿色乌海为总体任务,促进绿色环保产业、构建绿色生态发展。
对此,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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