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曾被行政处罚,张某未能通过某网约车的资质审核。他转而向刘某购买了多部改装过的手机,使用其中一款名为“虚拟相机”的软件,通过“AI换脸”技术成功规避审查,成了一名网约车司机。
今天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近三年数据安全刑事犯罪检察办理情况时,提到了这起全市首例利用深度合成技术“AI换脸”突破人脸验证的新型网络犯罪。
2023年7月,张某因曾被行政处罚未能通过某网约车主应用软件资质审核,遂向刘某提出规避该软件人脸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于非法登录他人账户,开展驾驶运营。
刘某应其要求,将多部手机进行非法改装,利用某应用软件将使用者录制的头像验证视频与具有合法资质的网约车主高清照片,合成为深度伪造的人脸验证视频,存储在一款名为“虚拟相机”的软件中。在进行人脸验证时,“虚拟相机”软件自动“劫持”手机摄像头直接读取上述伪造视频,实现非法登录目的。
获得改装的手机后,张某利用非法登录多个他人账号抢单获利。经查,刘某向张某提供安装有非法程序的涉案手机共11部,违法所得1万余元。
面对手段更为隐蔽、新颖的新型犯罪,静安检察院借助技术调查官辅助办案机制,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审查,依托技术鉴定厘清涉案程序、技术原理与运行机制,准确认定其绕开系统防护、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本质,依法精准定罪量刑。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刘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张某另案处理。
静安检察院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网络犯罪案件657件1011人,受理审查起诉网络犯罪案件778件1192人。总体来看,网络犯罪手段趋向技术性、隐蔽性,犯罪对象向多样化、高价值化演进,犯罪空间体现跨域性、交织性,犯罪团伙呈现产业化、链条化,这些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更大挑战。
“在面对技术快速迭代时,技术发展先于法律变革,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静安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说,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提升办案质效和专业能力,坚持“鼓励创新、审慎包容、依法监督、防范风险”的原则,努力在促进技术创新和惩治违法犯罪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原标题:《上海首例“AI换脸”突破人脸验证刑案,男子违规注册成网约车司机》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