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金融 » 正文

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等,太保寿险商丘中支合计被罚47万元

IP属地 中国·北京 北京商报 时间:2026-01-13 08:19:06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9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田俊洲、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静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