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金角财经 罗夏
中国储能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大航海时代。
装机规模已跨越100GWh,并快速迈向200GWh,电芯容量不断刷新纪录。然而,当市场从增量扩张进入深度竞争,另一条暗线也逐渐浮出水面:知识产权与人才竞业纠纷。
近期,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辰储能)在冲刺港交所IPO的关键阶段,遭遇前合作方福建新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控人张瑞明的近亿元索赔。
争议涉及技术归属、团队流动和成果转化,也让储能行业的专利合规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前任8年恩怨
这场争议的起点,可追溯至2018年3月。
当时,福建新嵛、安徽金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金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吴祖钰以其嫂子许彩霞名义签署《三方合作合同》,约定共同研发生产车用锂电池负极1微米铜箔,项目总投资6亿元,一期投资3亿元。福建新嵛出资60%,金美公司出资30%并提供铜箔技术,吴祖钰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占比10%。
合同结构体现了典型的资金+技术+个人技术入股模式:资金由福建新嵛承担,技术由金美公司提供,个人技术通过入股参与。
法院查明,合作推进过程中,金美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相关资金由福建新嵛代垫。更关键的是,在张瑞明暂离管理岗位期间,原合作项目的核心团队及技术资料发生转移,合资公司未能成立,项目被迫终止。
2025年12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张瑞明对金美公司的索赔请求,判令金美公司赔偿1000万元及利息(案号:(2025)闽0481民初553号)。
然而,这一判决并未终结争议。
2026年1月13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受理福建新嵛对海辰储能、吴祖钰、王鹏程的起诉(案号:(2026)闽0481民初361号),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968.0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070.48万元,合计近903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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