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8月21日消息 天眼查司法案件信息显示,近日,原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孙喜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601933.SH)、王健林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涉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该案件将于9月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红星资本局此前曾报道,5月21日,永辉超市发公告称,其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御锦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相关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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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资料配图) 据视觉中国
永辉超市还称,经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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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永辉超市公告
早在2023年12月,永辉超市与御锦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御锦公司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由御锦公司分八期支付。
2024年7月,因御锦公司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双方调整出售资产方案,并签订补充协议,剩余股价转让款38.39亿元分八期支付,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等提供担保。
由于御锦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今年4月,永辉超市发公告称,为维护合法权益,其提起仲裁申请。
不过,永辉超市在此次的公告中表示,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其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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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程 郭庄 综合九派新闻、澎湃新闻、公开资料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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