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清远市清城区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管辖范围增设安装了7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4年8月24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现将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设置的位置通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及设备地址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卡口式监控设备设置地址
1.清城区升平街迎宾馆西门路段;
2.G107国道清城区黄布治超站路段;
3.S253省道清城区龙塘新庄治超站路段。
二、闯红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及设备地址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
(二)闯红灯监控设备设置地址
1.清城区北江二路与滨江路平交路口;
2.G240国道源潭镇政府路口(G240国道2472KM+500米);
3.G240国道与S252线平交路口;
4.清城区连江西路与富强路平交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6日
稿件来源:平安清城
编辑:黄琳倍
二审:陆梓维
三审:李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