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46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5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不合格的11批次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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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农贸市场程玉中销售的小香辣椒(散装),倍硫磷、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文山州广南县建材农贸市场 殷贵兴蔬菜摊销售的菜豆,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玉溪市红塔区透瓶香酒坊销售的苞谷酒(散装),检测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小刚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昆明市呈贡张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西双版纳大兴有限责任公司江北大兴量贩超市销售的辣椒(小米辣),氧乐果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隆阳区川王酱菜厂生产的原味豇豆,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不合格)
8.曲靖开发区蛙留香美蛙鱼头火锅翠峰东路店自制消毒餐具(碟子),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昭通市昭阳区火车站鑫盛副食店销售的散装原味瓜子(计量称重),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玉溪市新平县余记破酥包子店自制的糖包,检测出甜蜜素(不是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文山州富宁县富宁中露水果摊销售的芒果(散装称重),吡唑醚菌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编辑丨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