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一邝姓女子和自己家里人商量想买一套房,既能自住又想投资,家里人对于她这个想法也十分赞成。邝女士就到处查看房源,想寻找一套这样的房产,既能自住又有多余的面积可以出租的。
经过多方查找,邝女士找到一家中介公司,经中介公司介绍,邝女士对一套210平的房产非常感兴趣,邝女士多方比较后,最终选定了这套房产,支付了188万元购房款,就等邝女士满心欢喜,找装修公司设计时,出现了问题。
装修公司和邝女士原本计划是210平米自住150平左右,剩余的60平隔出三个房间,作为单身公寓进行出租。正当砌墙隔的时候,物业找上门来了,告知邝女士不能这样装修,更不能砌墙,因为这其中160多平是房屋的过道。
邝女士听到这里傻了眼,原本花188万买的210平的房子,现在只剩下50平了,其余的160平是过道是公共区域,自己不能独自使用。邝女士非常生气,只好去找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回复邝女士,这件事要找源房东,源房东知道是怎么回事。邝女士认为中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事先没有审核清楚。对此中介公司表示不同意这个说法,当时源房东提供的房产证上面的性质和面积确实也是居住用房和210平,至于物业公司不让你装修,应该找原房东。
邝女士只好找到房东,房东告知邝女士,这件事合同都已经签订了,而且房产面积确实也是210平,原先我在使用那套房子时,是全部装修和全部使用的,至于物业不让你装修,要跟物业好好协商。
其实邝女士和物业多次协商无果,只好求助于媒体。经过媒体与源房东沟通,约定双方各退一步把这件事解决了。后来双方共同协商,邝女士支付了一定的违约金,原房主退还了188万购房款,双方就此达成一致。
笔者对于这件事,是这么看的:
1、中介公司对于160平过道这件事可能确实是不知情的,房东卖房的时候肯定也不会特意说明这一点,极大可能是房主隐瞒了这件事,房主当初购买这套房子,虽然面积是200多平,但实际使用的是50平,价格肯定便宜,房主就想用50平的房子卖个210平的价格,显然不合理。
2、邝女士买房也可能有点贪小便宜,188万买到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好的地段,可能迫不及待的想买,也没有事先去查看和物业沟通,导致了自己赔了违约金。花钱买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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