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到底可不可以退?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了一则来自网友刘先生的求助。
“6月2日,我和家人一起去天一观山阅这个楼盘看房,销售一边说着不催交费,一边又不停表示可以给我们各种优惠、赠品。”刘先生说,当时由于家人身体不适,孩子又四处跑跳,自己在销售的不停推荐中,交了1万元定金。
但当晚回家后,细算过房价并与家中长辈进一步沟通后,刘先生认为该房不符合自己的实际需求与预期,便联系销售次日退还定金。
刘先生提供的《认购协议》
“第二天再去售楼部,销售人员不谈退钱的事,而是直接开车带我们去打征信报告,回来便催促我们签购房合同。”刘先生拒绝购买该房,并要求退还定金,对方表示需请示领导。
几日后,当刘先生再次联系对方要求退还定金时再遭拒绝。
购房定金是否可退?记者带着刘先生提供的《认购协议》联系到“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中黔致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蔡小宝,就此事作出解答。
“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中黔致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蔡小宝
“根据《认购协议》可知,刘先生交付的1万元为定金,该数额未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且协议中约定了刘先生不履行义务则不退还定金。因此,刘先生因自身原因不想购房,则应适用定金罚则,买房定金不可退。”蔡小宝表示,通常情况下,“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性质和后果却截然不同。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性质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直接的规定。而‘订金’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和交易习惯。”蔡小宝说,其次,“定金”和“订金”存在数额限制的区别: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订金的数额没有法律的强制性限制。
另外,两者之间存在违约处理的区别。定金存在法律规定的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的违约处理一般尊重当事人的约定,通常不存在类似于定金的罚则,如果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一般应退还订金,不能直接没收。如果收受方违约,一般应将订金原额退还给给付方,不存在双倍返还。
最后,“定金”和“订金”之间还有责任竞合的区别。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订金的,一方违约时,订金的处理和违约金的适用之间没有直接冲突。”蔡小宝说。
日常生活中,因合同签署意见不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并不少见,蔡小宝强调,在签订任何涉及预付费用的合同(如购房、购车、租房、装修、婚庆、培训等)时,需要注意几大事项。
“首先看清合同条款。务必看清楚合同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支付的是定金,还需注意是否同时约定了要适用定金罚则,因为仅注明‘定金’字样的不一定能发挥定金的担保功能。如果支付的是订金,最好在合同中对这笔钱的性质、在何种情况下可退、何种情况下不退(或部分不退)等进行明确约定。”蔡小宝说,“看清合同条款后,要谨慎支付定金,只有在非常确定会履行合同时,才同意支付定金。否则,尽量争取支付订金。”
同时,需注意保留凭证无论支付定金还是订金,都要保留好付款凭证(收据、转账记录等),并要求对方在收据或合同上明确写明款项性质(定金或订金)。
“简而言之,定金具有担保功能,交了可能拿不回来,收了可能要双倍返还;而订金本质是预付款,原则上可退,具体看约定。”蔡小宝说。
贵州日报记者 周睿
编辑 郭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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