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清华大学获悉,清华大学近日发布了《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明确规定,严禁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形成过程中,应用人工智能代替应当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严禁应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在此过程中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清华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原则》的发布,旨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引导并规范学校师生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负责任地应用人工智能,以负责任的方式拥抱技术变革,构建一个积极、健康、可持续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生态。
《指导原则》分为《总则》《教学篇》及《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明确了清华提倡“积极而审慎”对待人工智能的基本立场。文件还明确了五大基本原则:主体责任——强调人工智能为辅助工具,师生在应用时应始终发挥主导作用、保持主体地位,对人工智能辅助生成的内容进行审慎甄别、严格核查,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责任;合规诚信——要求恪守法律法规与学术诚信,尊重知识产权,对于应用人工智能及用其生成的内容,必须依规进行披露声明、明确标识,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数据安全——强调应用人工智能处理数据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严禁使用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及未获授权的数据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审慎思辨——倡导保持批判性思维,警惕“人工智能幻觉”等风险,通过多源验证对人工智能输出内容严格甄别,防范因过度依赖导致独立思考能力弱化与思维惰化;公平包容——致力于主动识别并努力降低潜在的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并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场景中进行充分的伦理评估,推动技术向善。
《指导原则》要求教师基于教学目标与学生需求,在积极探索、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应用人工智能的方式与程度,并对应用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承担审核复核责任。教师需在教学过程中主动引导学生全面、辩证地认识人工智能,培养其负责任使用人工智能的核心素养。学生可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主动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信息查询、概念理解和灵感激发,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设计等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
据清华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华自2023年启动首批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课程探索,至今已建设360门此类课程,开发了覆盖教学全流程的十个功能场景,为师生提供精准、高效、有温度的智能支持。清华还前瞻性建设学科知识引擎,探索以问题为导向的深度学习模式,构建了涵盖通识课程、辅修学位和证书项目的多层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自主研发AI成长助手“清小搭”,为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陪伴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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