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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立科技:募投项目遭问询后由4个缩减到1个 部分项目建设情况或与环评存“出入”

IP属地 中国·北京 金证研 时间:2025-11-18 00:12:47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正则DL/作者 西洲 映蔚/风控

截至2025年10月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已汇聚27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8,383亿元。而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系“排队”拟在北交所上市的一员。回溯历史,出生于湖南新邵的戴煜南下广东闯荡,在经历了几年被称为“技术创业”的阶段后,他回到湖南寻找创业机会,而后又“回炉”攻读粉末冶金研究院材料学博士生。博士毕业后,戴煜与他人合作创办了顶立科技。

此次上市,2024年,顶立科技的董事长戴煜因顶立科技发生安全事故被罚款7.93万元,而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顶立科技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而总经理戴煜或年薪百万。此外,顶立科技上市前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发出商品占存货比重呈下滑趋势或异于同行。

另一方面,在二轮问询中,顶立科技被问及本次发行规模的合理性,问询后,顶立科技此番上市的募投项目由4个减少到1个。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部分热工装备的产能数据或现信披疑云,不止如此,其中一个剔除的原募投项目,其建设情况或与环评存“出入”。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因顶立科技发生安全事故被罚款7万余元,总经理年薪或现疑云

2022年3月20日,顶立科技发生了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在此背景下,戴煜作为顶立科技的主要负责人,被罚款7.93万元。而问询回复称预计戴煜2026-2028年的薪酬收入均为110万元。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顶立科技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而以上述罚款测算出戴煜的薪酬约20万元,现疑云。

1.1 戴煜系顶立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因安全事故责任被罚7万余元

据签署日为2025年4月11日的《关于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内,顶立科技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涉及安全生产事故、未办理建设及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使用相关设施等情形。

在此情况下,北交所要求顶立科技结合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原因、性质认定、处置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说明2024年6月董事长、总经理戴煜被行政处罚的原因,是否仍存在相关争议或纠纷,该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公司整改措施的充分有效性。

对此,顶立科技表示,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系现场作业人员对炉体检漏工作过程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未对炉体内进行有效通风和炉体内气体成分、氧含量检测的情况下,直接进入真空石墨化炉内作业,因此发生缺氧窒息事故。

2024年6月,戴煜作为顶立科技法定代表人,依法应当对顶立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因此,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给予了戴煜7.93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问题”正由此展开。

1.2 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顶立科技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顶立科技“3·20”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3月20日,顶立科技发生了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5.8万元。

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显示,对于顶立科技的总经理某某(名字被隐去),事故调查组认为,其未有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由长沙县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且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据顶立科技签署日为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2006年4月起,戴煜均担任顶立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

也就是说,在前述事故调查报告中,被隐去名字的总经理“某某”,或系戴煜。


而关于戴煜的年薪或现疑云。

1.3 称戴煜2026-2028年的薪酬收入均为110万元,以上述罚款测算出戴煜的薪酬约20万元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顶立科技未具体披露董监高的薪酬。

另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因认购顶立科技注册资本资金不足,戴煜向间接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借入2,7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经对戴煜进行访谈确认,戴煜计划于前述借款期限届满前根据届时的资金情况偿还全部利息,其制定的具体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显示,其还款来源包括薪酬收入。其中,2026-2028年,戴煜的薪酬收入均为11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而戴煜2022-2024年的薪酬,或能从首轮问询回复披露的4人薪酬中“窥见一二”。

据首轮问询回复,顶立科技的4名核心技术人员戴煜、羊建高、胡祥龙、马卫东主要承担管理职能,其薪酬未计入研发费用。2022-2024年,以上4人各期计入管理费用的薪酬分别为559.25万元、621.76万元、576.04万元。

在此情况下,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顶立科技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而首轮问询回复披露戴煜因该起安全事故被处以7.93万元,若以此测算戴煜的收入或约为19.83万元,或现疑云。

顶立科技表示,关于2022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并已全面落实整改。该事故经政府调查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接受了相应行政处罚。2024年6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案卷自查时,因戴煜作为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严格行使生产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戴煜进行了追加处罚,该事项已在公司首轮反馈回复中披露。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而据首轮问询回复,经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进行访谈确认,此次对戴煜处罚系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案卷自查时,认为戴煜作为顶立科技法定代表人,依法应当对顶立科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因此对戴煜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募投项目遭问询后由4个缩减到1个,部分热工装备产能数据或现信披疑云

2025年5月以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等问题,成为北交所拟上市公司的监管问询重点。

反观顶立科技,其在被问询后删除了三个募投项目,仅剩的一个募投项目扩充智能热工装备产能。在此背景下,顶立科技热工装备产能数据或现疑云。

2.1 本次发行规模的合理性被问询后,顶立科技此番上市的募投项目由4个减少到1个

据顶立科技2024年报及2025年半年报,2021-2024年及2025年1-6月,顶立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2亿元、4.57亿元、6.43亿元、6.53亿元、3.2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87亿元、0.66亿元、1.27亿元、1.15亿元、0.68亿元,

2022-2024年,顶立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1.81%、40.83%、1.6%,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24%、90.71%、-9.49%

2025年1-6月,顶立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65%;实现净利润0.68亿元,较上一年增长3.42%。

也就是说,2022-2024年,顶立科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净利润增速坐“过山车”,其中2024年净利润负增长。2025年上半年,其净利润增速回正。

在此情况下,监管层关注顶立科技此番上市发行规模的合理性。

据签署日为2025年5月27日的《关于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北交所关注到,顶立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7.04亿元;2021年、2022年顶立科技进行过两轮融资,合计募集资金3.73亿元。在此情况下,北交所要求顶立科技论证本次发行规模的合理性。

对此,顶立科技表示,其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将募投项目拟使用募资规模由7.04亿元,调整为3.82亿元。原有4个募投项目,调整后仅保留智能热工装备研发及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项目”)。而该项目的拟募资额也从5.62亿元,下调至3.82亿元,投资总额不变,均系6.87亿元。

即顶立科技在被问询后,不仅减少了三个募投项目,还调低了仅剩项目的拟募资额。

2.2 招股书披露两类热工装备的总产能,或低于2019年竣工项目对应细分产品的产能

需要说明的是,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顶立科技拟通过“生产基地项目”对碳陶热工装备、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等产品进行扩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200台/套智能热工装备产能

顶立科技的主要产品共有三类,分别为碳陶热工装备、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

2021-2024年,顶立科技的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的产能分别为40套、40套、35套、35套,产量分别为27套、42套、35套、37套;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的产能分别为30套、25套、20套、20套,产量分别为31套、23套、18套、17套。

然而,顶立科技2019年已竣工项目的细分产品的产能数据,或值得关注。

据编制时间为2024年5月的《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化钽及碳化硅涂层石墨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碳化钽项目环评报告”),顶立科技的“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规模为“年产智能热工装备200套”,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不仅如此,截至碳化钽项目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2024年5月,顶立科技的现有工程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包括200台(套)/年的智能热工装备

具体来看该项目的环评方案,彼时现有工程的智能热工装备产品,包括碳材料热工装备、粉末冶金热工装备、真空热处理装备,年产量分别为100台套、50台套、50台套。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顶立科技的智能热工设备包括碳陶热工装备、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

其中,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的细分产品种类包括真空热处理装备、真空钎焊/真空压力扩散焊装备、真空热压装备。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的细分产品包括粉末冶金热工装备、固废资源高值化利用热工装备等。

也就是说,碳化钽项目环评报告披露,2019年已竣工项目中,细分产品真空热处理装备、粉末冶金热工装备的年产量均为50套,与对应总分类即先进热处理热工装备、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2021-2024年分别的总产能、总产量,或“对不上”。

募资扩产背后,顶立科技所处的行业情况或值得关注。

2.3 称无热工装备行业规模的公开数据,而行业协会曾披露2022年热处理装备企业运行困难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及2025年半年报,顶立科技表示,目前暂无热工装备行业规模的公开数据。并引用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表示未来5年,国内热处理设备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速约为4%,到2027年,国内热处理设备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281亿元。

奇怪的是,前瞻产业研究院曾披露了热处理行业企业运行情况。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24年11月2日发布的《2024年中国热处理行业全景图谱》,根据热处理行业协会数据,2020年,国内热处理设备和工艺材料销售营业额约200亿元。2022年企业运营额较2021年下降了10%-15%,2023年整体筑底回暖。经初步核算,2023年国内热处理设备和工艺材料销售额为202亿元。

进一步来看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据认证主体为热处理行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平台2023年4月10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2年,热处理装备制造企业总体运行困难,营业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15%。

不难看出,热处理行业协会披露,2022年热处理装备制造企业总体运行困难,而顶立科技表示,目前暂无热工装备行业规模的公开数据。

问题尚未结束。

2.4 机械制造为主要下游行业之一,协会披露2025年上半年机械工业行业需求端或面临下行压力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顶立科技下游行业众多,一般包括机械制造行业(主要有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的各零部件子行业、新材料行业、环境保护(金属材料回收)行业等。其中机械基础件行业及环境保护行业由于市场规模大,对热工装备行业需求的影响较为显著。

然而,近年来,机械工业行业的发展或“承压”。

据认证主体为热处理行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平台2025年8月6日发布的信息,2025年8月4日,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发布了2025年上半年机械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机械工业行业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包括“外部环境趋紧、不确定性加大”、“需求端面临下行压力、尚需巩固”、“价格持续下行、治理内卷任务繁重”。

顶立科技表示,2022年-2024年,公司热工装备整体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69%、105.38%和90.00%,产销率分别为97.26%、102.92%和122.22%,均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公司设备逐步向大型化、智能化、超高温方向发展,集中资源开发高价值产品,单台设备的价值逐步提升,可有效提升单位产值。

公司制定了多项产能消化措施,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产能消化具有可行性,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产能过剩风险较低。

受益于航空航天、半导体、核工业、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下游应用领域良好的发展趋势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热工装备的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5年新签订合同金额为34,971.90万元,在手订单金额为83,572.84万元,在手订单金额较2024年末增长25,681.52万元,增幅44.36%。

总的来看,此番上市,顶立科技招股书披露两类热工装备的2021-2024总产能,或低于2019年竣工项目对应细分产品的产能,信息披露现疑云。不仅如此,顶立科技在招股书中称无热工装备行业规模的公开数据,而行业协会曾披露2022年热处理装备企业运行困难。下游方面,机械基础件行业及环境保护行业对热工装备行业需求的影响较为显著,其中,协会披露2025年上半年机械工业行业需求端或面临下行压力。

三、原募投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背后或已获批超五年,建设情况或与环评存“出入”

围绕募投项目的“疑云”尚未消散。此番上市,金属基3D打印制品及热工装备核心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3D打印项目”)系原募投项目之一,而问询后顶立科技将其剔除。蹊跷的是,顶立科技自称上述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背后,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已超5年,且关于该项目的建设情况或现信披疑云。

3.1 在申报即担责的政策背景下,此番上市曾将“3D打印项目”作为募投项目而问询后将其剔除

据证监会2024年8月16日发布的信息,要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坚持一查到底。

据二轮问询回复,3D打印项目曾系顶立科技募投项目之一。而在顶立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后,该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

在此背景下,顶立科技称“3D打印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3.2 自称上述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背后,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已超5年

据首轮问询回复,北交所关注到,“3D打印项目”系在原有热工装备生产车间新建5条金属基3D打印制品生产线,形成年产12,500件航空零部件的产能;同时,将购置热工装备核心零部件生产设备,提升核心零部件自给能力。该项目已于2024年完成备案,但未单独履行环评手续。目前顶立科技已建成一条金属基3D打印生产线并已投产,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内形成收入较小。

在此情况下,北交所要求顶立科技说明,本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程序”的依据和理由

对此,顶立科技表示,“3D打印项目”是在“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范围内,对3D打印构件产品进行的扩建,两个项目的建设地点、产品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致。长经开环发[2019]26号环评批复的产能,能够覆盖顶立科技现有产能和本项目新增产能。因此,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本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程序。

而据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且现行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不难看出,顶立科技认为,“3D打印项目”是在“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范围内,对3D打印构件产品进行的扩建,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而顶立科技的招股书签署日,距离上述项目的环评批复日已达5年。

据碳化钽项目环评报告,2019年4月16日,原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升环发[2019]26号”文予对顶立科技的项目进行批复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顶立科技将“3D制造项目”作为募投项目进行列示。

据二轮问询回复,截至2025年5月27日,“3D打印项目”暂未建设

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截至2025年9月16日,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公开信息,针对“分期建设项目的二期项目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其原环评文件应否重新审核的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对于已审批的原环评文件中未体现具体建设内容的分期建设项目,包括原环评中仅有分期建设之名而无具体建设内容的分期项目、名为分期建设实为扩建项目、名为分期建设实为续建配套项目,或者建设单位自行分期的建设项目等,其分期建设的内容并非原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的范畴,且本身就应开展新的环评及审批,而非组织重新审核。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查询日2025年11月14日,该信息已无法访问。

不难看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4年12月16日,“3D打印项目”或未开工建设。而此时距离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时间,已经超过5年。基于上述法规,该项目如果建设是否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或存疑待解。

而问题并未结束。

3.3 称“3D打印项目”未建设背后,同一环评批复的项目已于2023年竣工且验收内容包括金属3D打印材料

据二轮问询回复,顶立科技的“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与“3D打印项目”,对应同一份环评批复文件,即长经开环发[2019]26号,建设地点为长沙星沙。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7月、2023年11月办理了自主验收。而截至2025年5月27日,“3D打印项目”暂未建设。

奇怪的是,《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3D打印项目”或已竣工。

据“碳化钽项目环评报告”,2019年,顶立科技拟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271号,建设“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项目设计年产套智能热工装备200台、金属3D打印材料及构件220t。

该项目主要进行智能热工装备及3D打印材料及构件生产,2021年7月年产200套智能热工装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投产。2023年10月,顶立科技年产220t3D打印材料及构件生产设施建设完成。2023年11月,“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至此,顶立科技“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全部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4 2022年12月签订上市辅导协议,2024年12月23日上市申请获受理

据签署日为2022年12月8日的顶立科技辅导备案报告,2022年12月8日,顶立科技与一家辅导机构签署了辅导协议。

据北交所公开信息,2024年12月23日,顶立科技的上市申请获受理。

可以看出,2023年10月,与“3D打印项目”同一环评批复的“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已竣工且验收内容包括金属3D打印材料。2022年12月,顶立科技启动上市。


顶立科技表示,关于“3D打印项目”,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保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该项目已经取得了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备案编号2024094),项目备案代码为2404-430100-04-01-108296,本项目实施后产能未超过原有环评批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关于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经开环发[2019]26号)产能,且其性质、地点、工艺、规模及污染物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无需重新履行环评程序。

“3D打印项目”原计划作为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后基于北交所审核要求及自身实际发展规划作出审慎决策对上市募资调整,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聚焦核心业务“智能热工装备研发及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属基3D打印制品及热工装备核心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不再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此举体现了公司对监管规则的尊重和负责任的态度。公司不存在任何“新瓶装旧酒”或欺诈发行的意图,所有信息披露均真实、准确。

而在“申报即担责”的监管指引下,顶立科技此番上市经问询后将募投项目“3D打印项目”剔除。而关于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环评与上市文件或“对不上”,顶立科技称自称“3D打印项目”无需重新履行环评或现疑云。

四、上市前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发出商品占存货比重呈下滑趋势或异于同行

信披无小事。此番申报北交所,顶立科技2021-2024年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重,高于同行均值。且顶立科技于上市申请获受理“前夕”进行两次会计差错更正,而其报告期内的前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因执业问题被警示。

4.1上市申请获受理“前夕”进行两次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彼时的签字会计师曾因执业问题被警示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注册会计师蒯薏苡、徐西蕊对顶立科技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审计意见。并且,蒯薏苡作为签字会计师,对顶立科技招股书中所引用的审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8月26日,顶立科技更换了更换签字会计师。

然而,2023年,蒯薏苡却曾因审计事项被监管警示。

据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公开信息,2023年3月2日,奚晓茵、蒯薏苡因在执业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未审慎评估会计核算依据的充分性,未根据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恰当的职业判断,被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了警示函。

即是说,2023年3月,注册会计师蒯薏苡曾因执业问题被出示监管函。

此外,顶立科技还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2024年10月8日,顶立科技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收入跨期事项等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2024年10月25日,顶立科技披露第二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研发费用等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据北交所公开信息,2024年12月23日,顶立科技的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

可见,在北交所申请获得受理前夕,顶立科技或“突击”进行了两次会计差错更正。

在上述背景下,顶立科技的财务数据或现异象。

4.2 自称存在2022年发出的设备至2024年确认收入的情形,发出商品在存货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或异于同行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16日的招股书及2024年报,报告期内,顶立科技主要热工装备产销率较高,2021年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产销率较低,主要系部分 2021年生产完并发出至客户的设备,因客户项目进展慢、带料调试时间久等原因,到2022年才完成验收。2024年1-6月粉末冶金和环保热工装备产销率较高,主要系部分2022年生产完并发出至客户的设备,因客户项目进展慢、带料调试时间久等原因,到2024年才完成验收。

值得一提的是,顶立科技对于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商品,在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也就是说,顶立科技部分2022年生产完并发出至客户的设备,2024年才验收,并确认收入。

在此情形下,近三年,顶立科技发出商品占存货的比重呈下滑趋势。

需要先说明的是,顶立科技的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

2021-2024年年末,顶立科技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155.32万元、23,943.61万元、24,096.12万元、16,188.86万元。同期,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814.62万元、12,034.03万元、9,908.24万元、4,813.11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48.37%、50.26%、41.12%、29.73%

可见,2022-2024年,顶立科技的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先增后减,且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有所下滑。

在此情形下,反观同行,顶立科技选取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股份”)、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

据上述同行招股书及审计报告,北方华创存货的构成不含发出商品,铂力特、晶升股份、金财互联均包含发出商品。

在此背景下,经测算,2021-2024年末,铂力特存货账面价值中发出商品的占比分别为10.77%、10.55%、9.51%、12.07%;同期,晶升股份存货账面价值中发出商品的占比分别为22.28%、24.59%、36.49%、26.69%;同期,金财互联存货账面价值中发出商品的占比分别为42.53%、42.6%、52.17%、63.84%。

2021-2024年,顶立科技3家同行存货中发出商品的占比均值分别为25.19%、25.91%、32.73%、34.2%


由此可见,2021-2024末,顶立科技的发出商品在存货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而顶立科技同行的发出商品在存货中的占比均值,呈上升趋势。

4.3 称2023年将补计848.01万元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并转固,并计入在建工程后作其他减少处理

据首轮问询回复,星沙区厂房建设项目,系顶立科技的主要建设项目之一,于2019年1月开工,于2021年6月完工、正式投入使用并转固。2023年,顶立科技对星沙区厂房建设项目投入680.4万元,累计投入占比为100%。

其中,星沙区厂房建设系2021年6月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但顶立科技与施工方因工程结算款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经法院一审,顶立科技需补计工程款848.01万元,顶立科技将补计款项计入在建工程后,转入固定资产

可见,顶立科技表示,对于2021年已转固的项目在2023年再次投入金额,系因需补计工程款。

不仅如此。据出具日为2024年6月12日的顶立科技更正后的2023年报,在“在建工程”科目中,2023年星沙区厂房建设项目的本期增加额为680.4万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0元,本期其他减少680.4万元

顶立科技表示,发行人的财务处理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的收入确认、资产计量等财务政策一贯稳健,所有会计处理均经审计机构审核,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或财务造假的任何行为。

公司存货主要由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主要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以定制化为主,生产周期较长,在产品金额占比较高,设备类产品在客户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存在一定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发出商品金额占比较高。

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将法院一审判决的补计款项计入在建工程后作其他减少处理,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的确认”需要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要求,待争议解决后将依规进行后续会计处理,不存在人为美化报表的情形。

也就是说,顶立科技称2023年将补计848.01万元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并转固,而2023年报显示,当期转入固定资产0元。而顶立科技表示,补计款项计入在建工程后作其他减少处理。此外,顶立科技部分2022年生产完并发出至客户的设备,存在2024年才验收并确认收入的情形。且2021-2024年末,顶立科技发出商品在存货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或异于同行。

五、结语

此番上市,报告期内,顶立科技总经理曾因顶立科技发生安全事故被罚款7万余元,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顶立科技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而问询回复称,预计戴煜2026-2028年的薪酬收入均为110万元,而以上述罚款测算出戴煜的薪酬约20万元。此外,上市申请获受理“前夕”,顶立科技进行两次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彼时的签字会计师曾因执业问题被警示。此外,顶立科技发出商品在存货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或异于同行,值得关注。

此番上市,顶立科技的募投项目遭问询后由4个缩减到1个,部分热工装备产能数据或现疑云。而募资扩产背后,机械制造为顶立科技主要下游行业之一,协会披露2025年上半年机械工业行业需求端或面临下行压力。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个被剔除的项目即“3D打印项目”获得环评审批已超五年,顶立科技称该项目未建设或现信披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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