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 日消息,2025 年 10 月 2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今天(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改旨在应对数字化发展中的新兴挑战,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细化责任体系、创新激励机制等举措,强化与“数据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协同,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迈向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据央视新闻报道,法学专家介绍称,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第一版网络安全法自 2017 年实施以来,构建了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等基础制度框架,但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安全风险呈现出新的复杂态势,原有立法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的需求。
适应技术发展新趋势,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中新增一条作为第二十条,聚焦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与创新发展的统筹协调。该条款中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同时完善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并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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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介绍,此次新增的人工智能相关条款,既体现了对新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持态度,也明确了安全监管的底线要求,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筑牢了安全屏障。
压实平台责任,重点之一在于提高违法成本,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失衡局面。与第一版相比,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优化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了与相关法律的协同衔接,构建起更为严密的责任网络。
与第一版相比,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处罚力度的显著提升。针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新法区分一般情形、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三个层级,将最高罚款额度提升至一千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罚款额度也从十万元提升至一百万元。
专家介绍,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立足实际,区分普通网络运营者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针对性设定责任条款:对金融、能源、通信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更严格的安全防护要求;同时明确平台处理个人信息需同步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实现多法衔接、协同发力。
新修改网络安全法中“大幅提额 + 分级处罚”的组合拳,让平台切实认识到“违规代价远超收益”,从根本上摒弃侥幸心理,推动网络安全投入从“可选项”转变为“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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