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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连带下游企业一起处理

IP属地 中国·北京 经济观察报 时间:2025-11-28 10:24:07


11月28日,上海、福建、江西、贵州、大连、深圳、天津、湖南等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集中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这是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第三次针对涉税中介领域违法行径开展集中曝光。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认为,曝光与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规范行业生态的必要手段。涉税中介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纽带,其执业合规性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效。唯有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与惩戒机制,才能引导涉税中介回归“合法执业、专业服务”本源。以法治利剑规范涉税中介执业边界,这既是维护税收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护航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关键举措。

此次曝光的案件中,涉税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五大类型:部分中介主动为企业介绍虚开发票,帮助下游企业抵扣税款、虚增成本少缴税款;有的摒弃职业操守,设计违法税收策划方案,协助被代理企业多列成本偷逃税款;还有中介通过违规操作将网络灵活用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帮助个人少缴个税;部分中介以自身名义为掩护,利用员工或亲属身份注册大量空壳企业,形成团伙对外虚开发票;更有甚者与税务人员相互勾结,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牟取非法利益。

从具体案件来看,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成立4户空壳企业,为代理企业虚构服务业务开具发票,帮助其税前扣除1800余万元,导致少缴税款484.39万元,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配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1129.14万元,被处以骗税金额0.5倍罚款;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勾结税务人员,注册29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2.6亿元,相关涉案人员被没收违法所得并面临刑事诉讼;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申报纳税等操作,帮助网络灵活用工平台就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违规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被处以纳税人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110.40万元的处罚等。

与案件相关联的企业也受到税务部门处理。比如,接受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注册29家空壳公司开出发票的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税务部门依法立案检查;税务部门也对接受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凤梅操控49户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下游受票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志刚认为,这些“黑中介”利用专业优势触碰法律底线,既严重损害了行业信誉,也给被代理的中小企业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涉税中介违法执业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九十三条针对由纳税人自己申报办税,涉税中介为纳税人非法提供发票、虚假证明等便利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税款1倍以下罚款的惩戒措施。第九十八条则聚焦由涉税中介为纳税人代理申报办税等业务,因涉税中介违规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形,明确了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表示,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明确涉税专业服务八大类范围,建立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 +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动态信用积分、信用码管理等手段强化全链条监管。同时,《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等文件从职业操守层面划定行为红线,形成“法律约束+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的三重保障。

“随着‘以数治税’征管模式的不断成熟,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风险精准识别,涉税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已无所遁形。”葛玉御表示,常态化严监管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涉税中介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作者 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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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和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审计、环保、基建以及PPP等方向。线索请联系:dutao@ee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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