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正则DL/作者 西洲 映蔚/风控
2025年9月18日,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特新材”)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终止在北交所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议案。杰特新材的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但议案尚需提交其股东会审议。
此番上市,杰特新材的募投项目承包方包括浙江中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朝建设”)。而报告期内,杰特新材曾与中朝建设资金往来频繁且曾发生转贷。且杰特新材称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此结构形式造价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另一方面,杰特新材同版文件中披露的租赁收入或前后矛盾,且子公司出租房产面积或现信披疑云。值得注意的是,杰特新材所处行业或“降温”,且子公司项目曾因销售产值履约率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库”。在此情形下,杰特新材主要产品为玻纤布,是由玻纤纱为基材织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玻纤布。
一、同版文件中租赁收入或前后矛盾,招股书与环评租赁面积信息披露或现疑云
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定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杰特新材本次募投项目已购置工业用地进行建设。另一方面,杰特新材子公司原用于生产经营的老厂房已停止使用,并将大部分厂区对外出租。
1.1 为募投项目购置25亩土地的另一面,子公司对外出租老厂房且租赁面积为6,576平方米
据杰特新材签署于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此番上市,杰特新材拟募资额为2亿元,分别投入“年产1,973万平方米高性能防护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防护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防护材料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创新路。杰特新材已购置工业用地进行生产基地建设(用地面积约25.46亩)。项目地块北临新丰路,东接创新路,南侧连接杰特新材现有厂区,西侧为何马闸港河道。
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主办平台发布的数据,杰特新材通过拍卖取得了一处位于周王庙镇创新路西侧、新丰路南侧的土地,面积为16,975平方米。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据公开信息,面积为16,975平方米=25.4625亩。
显然,从地块位置、面积来看,上述土地即为杰特新材为“防护材料项目”所购置的土地。
此外,据北交所公开数据,2024年6月25日,杰特新材的上市申请获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杰特新材全资子公司将其大部分老厂房出租,并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据签署日为2025年4月3日的《关于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海宁星华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经编”)系杰特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无实质经营,拥有生产车间及厂房。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星华经编的生产车间及厂房无法满足杰特新材的生产经营需求,且2021年杰特新材的新厂房达到验收标准并转固,故杰特新材将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从星华经编的生产车间及厂房转至新厂房开展。
同年,杰特新材拟将星华经编的生产车间及厂房对外出租赚取租金,并于2022年初,由星华经编与浙江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隆新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星华经编将其拥有的大部分生产车间及厂房出租(剩余小部分厂房杰特新材作为仓库使用),租赁期限从2022年3月1日开始,租期三年,三年租金总额为567.45万元(含税)。
因星华经编原用于生产经营的老厂房已停止使用,杰特新材拟将其对外出租赚取租金,故将其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具体来看星华经编的厂房情况。
据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华经编共有两处自有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3,405.39平方米、3,191.4平方米,均位于海宁市周王庙镇华锦路16号。
经计算,星华经编两处自有房产的合计建筑面积为6,596.79平方米。
与此同时,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华经编将海宁市周王庙镇华锦路16号的房产出租给翰隆新材,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租赁面积为6,576平方米。
经测算,截至2024年6月21日,星华经编未对外出租的老厂房面积或为20.79平方米。
而杰特新材老厂区的承租方披露的租赁面积,或值得关注。
1.2 承租方环评称房东自用一层办公楼,承租星华经编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据海宁市政府的公开信息,2024年2月2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受理了翰隆新材的“年新增1200万平方米产业用布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以下简称“翰隆新材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日期为2024年2月。
截至编制日2024年2月,翰隆新材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显示,其共有两个项目,分别为“年新增1150万平方米产业用布建设项目”、“年产1900万平方米产业用布搬扩建技改项目”。
“翰隆新材项目环评报告”显示,翰隆新材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华锦路16号,租用海宁星华经编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涉及1、2),实施“年产1900万平方米产业用布搬扩建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现翰隆新材根据市场发展需求,拟投资730万元,利用已租2(位于厂区北部,现状为成品仓库)南半部分,购置涂复机、卷布机、搅拌机、烟气过滤装置等一系列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辅助设备,计划实施“年新增1200万平方米产业用布技改项目”。
不仅如此,“翰隆新材项目环评报告”显示,整个翰隆新材厂区分为南部办公楼(2F,厂区办公楼租用星华经编2F,1F由房东自用)、中部1。
显然,“翰隆新材项目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2024年2月,在2024年6月21日招股书所披露的星华经编与翰隆新材的厂房租赁的租期之内。且“翰隆新材项目环评报告”披露其共有两个项目,两个项目均租赁星华经编的房产。
1.3 同版首轮问询回复中,2023年杰特新材对承租方的房租收入或高于当年租赁总收入
据首轮问询回复,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其在2021年底之前均由杰特新材使用,在2021年以后已对外出租。2022-2024年,杰特新材的租赁收入分别为146.26万元、173.53万元、173.53万元。2025年2月,星华经编已于翰隆新材签订了续租合同,续租期为3年。
也就是说,2022-2024年,杰特新材均存在租赁收入。
而据首轮问询回复,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说明,上游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整体情况,注意说明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而杰特新材在解释客户与供应商重合原因及合理性时表示,翰隆新材是杰特新材的客户兼供应商。2023年,杰特新材对翰隆新材的销售收入为178.23万元,销售内容为房租。
也就是说,在同版首轮问询回复中,杰特新材披露的2023年其对翰隆新材的房租产生的销售收入,或高于当年杰特新材的租赁收入,令人费解。此外,杰特新材称,星华经编将海宁市周王庙镇华锦路16号的房产出租给翰隆新材,租赁面积为6,576平方米。而承租方翰隆新材环评报告披露,其承租星华经编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二、子公司项目曾因销售产值履约率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库”,行业或“降温”反逆势募资扩产
2025年5月以来,监管层重点问询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必要性等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杰特新材主要产品为玻纤布,是由玻纤纱为基材织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玻纤布。而截至2022年4月30日,杰特新材的子公司浙江凯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澳新材”)从事涂层布的业务,其某项目对应地块,约定销售产值履约率仅30%,约定税收履约率仅7.14%,被列“倒逼提升库”。
2.1 玻纤基布和涂层布产品贡献超九成营收,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玻纤布
据杰特新材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2024年报及2025年半年报,杰特新材专注于多品类玻纤基布、化纤基布、涂层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1-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玻纤基布产品收入占杰特新材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2%、61.19%、64.19%、62.91%、70.58%;涂层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28%、37.45%、34.7%、35.69%、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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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2021-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玻纤基布及涂层布的合计产品收入,占杰特新材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98.64%、98.89%、98.6%、98.54%。即玻纤基布、涂层布合计贡献了超九成主营业务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此番上市,杰特新材拟募资扩产。
据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防护材料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1,973万平方米玻纤布的生产能力。
据首轮问询回复,杰特新材主要产品为玻纤布,是由玻纤纱为基材织造而成。
在此背景下,杰特新材所处的行业情况或值得关注。
2.2 行业协会数据披露2023年规上玻纤企业营收利润双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
据首轮问询回复,杰特新材表示,其所处行业为工业用玻纤布行业,该细分领域存在无统一固定产品规格、无固定技术参数要求、市场竞争主体较少等特殊性,尚未形成完整的、统一的行业市场。截至2025年4月3日,尚无权威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发布工业用玻纤布行业的市场规模相关文件。
而据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国内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系杰特新材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承担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以及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职能。
据国内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3年国内玻璃纤维纱总产量达到723万吨,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9.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1.4%。
也就是说,国内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称,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均同比下滑。
另一方面,行业出口形势方面,据国内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的数据,2025年1-6月,国内玻璃纤维及制品累计出口量为99.56万吨,同比下降5.3%。且上半年,各月单月出口量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由此可见,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披露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国内玻璃纤维及制品累计出口量同比下降5.3%。
另一方面,将目光聚焦于杰特新材的涂层布产品。
2.3 2022年子公司凯澳新材竞得地块约定销售产值履约率为30%,被列“倒逼提升库”
据2024年6月21日的招股书,全资子公司凯澳新材从事涂层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据2022年第2期海宁市政府公报所附投而未达问题项目清单,截至2022年4月30日,凯澳新材所竞得的地块,约定销售产值履约率为30%,约定税收履约率为7.14%。项目阶段为“倒逼提升库”。
需要指出的是,项目被列入“倒逼提升库”,或与其生产情况有关。
2.4 海宁市工业项目相关规定指出,“投而未达”企业在整改一年后仍未达标将被列倒逼提升库并红色预警
据海宁市政府2022年10月7日起施行且现行有效的《海宁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办法(试行)》,“海宁市工业项目履约监管数据库”分“建而未投”和“投而未达”两子库。对已竣工且已发生销售行为但又未达标的企业列入“投而未达”数据库。
具体来看,“投而未达”数据库分为达产保护(绿色库)、整改提升(黄色库)和倒逼提升(红色库)三个子库。其中,“投而未达”企业在整改一年后仍未达标的,即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年期满仍未达标的,进行红色预警,列入倒逼提升库(红色库)。
并且,海宁市对列入倒逼提升期的未达标企业实施以下监管措施:对标得分为50分以下的企业,在达标前根据合同约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不仅如此,企业单独不得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达标前可根据合同约定由政府按原出让价收回,地上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法评估回购,优惠政策已兑现的奖励予以收回。
不难看出,海宁市工业项目相关规定指出,“投而未达”企业在整改一年后仍未达标将被列倒逼提升库并红色预警。而2022年,杰特新材的子公司曾因竞得地块约定销售产值履约率仅30%,被列入“倒逼提升库”。
问题仍在继续。
2.5 2023年凯澳新材被列为整治提升类企业,评价标准包括亩均增加值等
据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2日公示的《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分类评价结果(规上企业)》,杰特新材的子公司凯澳新材的评价结果为“C”。
据海宁市政府2025年5月8日发布的《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5修订)》,“亩均论英雄”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评价标准包括,亩均税收40分,亩均增加值25分。
评价结果方面,C类为整治提升类。综合评价得分在规模以上印染行业内排名前50%-75%、其余各行业内排名前75%-95%之间的企业;规模以下各行业排名前65%-92%之间的企业。
综合来看,杰特新材主要产品为玻纤布,是由玻纤纱为基材织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玻纤布。细分来看,玻纤基布和涂层布产品贡献超九成营收。然而,行业协会数据披露2023年规上玻纤企业营收利润双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此外,截至2022年4月30日,杰特新材的子公司凯澳新材对应地块,约定的销售产值履约率仅30%,约定税收履约率仅7.14%,而被列“倒逼提升库”。并且2023年,凯澳新材的亩均效益等情况,曾被归类为“整治提升类企业”。
三、与募投项目建设方存资金往来及转贷遭问询,厂房建设结构或陷信披疑云
框架和排架是建筑结构中的两种典型体系。框架结构兼顾竖向与水平荷载,强调整体刚度,而排架结构以经济性优先,简化传力路径。
然而,面对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单位建筑成本明显高于其他厂房的原因的问询,杰特新材称该建设方负责的厂房均为造价高的框架结构,而官方披露其中的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需要指出的是,该企业系募投项目承包方之一,与杰特新材曾存资金往来及转贷遭问询。
3.1 中朝建设系募投项目承包方之一,与杰特新材存资金往来及转贷遭问询
据签署日为2025年4月3日的《关于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北交所关注到,2021-2023年内,杰特新材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的个人账户流水中,存在与供应商中朝建设及其关键人员资金往来的情况。同时存在通过部分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转贷的情况,涉及转贷金额中有2,500万元贷款尚未归还。
2021-2023年内,中朝建设作为建筑施工单位,为杰特新材新厂房建设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杰特新材2021年以来转固的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单位建筑成本分别为1,532.58元/m²、2,494.88元/m²,高于其他两个厂房的958.04元/m²和835.46元/m²。
基于此,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说明,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单位建筑成本明显高于其他厂房的原因,纺织车间、研发车间是否为中朝建设负责新建的厂房,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利益输送。
对此,杰特新材表示,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系中朝建设负责新建的厂房。
且2021年至今,杰特新材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与杰特新材供应商发生的大额资金涉及的资金往来方为中朝建设和海宁鑫豪贸易有限公司。杰特新材表示,上述资金往来均具有合理的交易背景,相关借款均已及时归还,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此外,中朝建设系杰特新材此次募投项目的承包方之一。
据首轮问询回复,杰特新材本次募投项目承包方为浙江中朝及海宁新越建设有限公司。
研究发现,杰特新材称中朝建设负责的厂房系造价高的框架结构或现疑云。
3.2 称中朝建设负责的厂房均为造价高的框架结构,而官方披露其中的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
据二轮问询回复,对于上述问询,杰特新材表示,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系中朝建设负责新建的厂房。而建筑成本差异的原因,是由于因建设时点不同导致单位施工建筑材料价格和单位人工成本不同;建筑工程使用功能不同。
具体来看,纺织车间、研发车间、1、2、框架混凝土现浇结构、框架混凝土结构(楼面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双T结构)、钢结构。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此结构形式造价,相比钢结构高约500元/平方米。
简言之,杰特新材称其与中朝建设的交易价格公允。
然而,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中朝建设系杰特玻纤“纺织车间(一期项目)”及“研发车间(二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项目代码均为“2020-330481-17-03-164495”。
其中,“纺织车间(一期)”项目的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结构体系为“排架结构”;“研发车间(二期)”项目的实际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
据二轮问询回复,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的开工日期均为2020年9月,完工日期均为2021年11月。
从项目代码、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项目名称等信息来看,“纺织车间(一期)”的建设内容或为杰特新材的“纺织车间”。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披露,“纺织车间(一期)”为排架结构。
需要指出的是,据公开信息,在建筑工程领域,框架、钢架、排架是三种常见的结构形式。框架结构的材料用量相对较大,成本也相对较高;排架结构的优点在于施工速度快、成本较低。
由此可见,杰特新材称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此结构形式造价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
不仅如此,杰特新材在选取项目施工方时的程序,同样值得关注。
3.3 称采用邀标方式选取施工方,而官宣显示中朝建设与杰特新材两个项目的的招标方式为直接委托
据二轮问询回复,在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的预算造价编制完成后,杰特新材在选取施工方时,采用邀标方式确认。杰特新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而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纺织车间(一期)”和“研发车间(二期)”项目的招标方式,均为“直接委托”。
而据《乐清市水利局自主委托采购程序规定(试行)》,直接委托采购的程序包括议定标底价、协商、审核批准。而邀请招标采购的程序包括初选邀请对象、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拟定、审核与批准、开标。
可见,基于上述情形,杰特新材称采用邀标方式选取施工方,而官方显示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的招标方式或为直接委托。此外,报告期内,杰特新材曾与中朝建设之间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和转贷,且报告期内,中朝建设为杰特新材提供建设服务。而杰特新材称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而官方信息披露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
四、结语
此番上市,北交所要求杰特新材针对报告期内各类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说明其是否已完成整改并持续规范运行。其中,中朝建设系募投项目承包方之一,与杰特新材曾存资金往来及转贷。两者的业务合作背后,杰特新材称纺织车间、研发车间均为框架混凝土结构,此结构形式造价更高。而官方信息披露,纺织车间或为排架结构。此外,关于纺织车间、研发车间的招标方式,或也现信披疑云。
此外,杰特新材主要产品为玻纤布,是由玻纤纱为基材织造而成,其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玻纤布。而行业协会数据披露2023年规上玻纤企业营收利润双降,2025年上半年出口量同比下降5.3%,且子公司项目曾因销售产值履约率仅三成被列“倒逼提升库”的情形同样值得关注。另一方面,在同版首轮问询回复文件中,杰特新材租赁收入前后矛盾,子公司出租房产面积信息披露或现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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