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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元!证监会对这家券商“没一罚三”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沈瑾瑜 国际金融报 时间:2025-07-08 22:16:34

监管再次重拳出击!



近日,因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勤勉尽责,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高达6000万元。

本次案件涉及2015年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历经近两年五个月的调查,最终落地。

对此,东海证券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公司将以此为鉴、痛定思痛,从六个维度持续提升投行执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更加严密的内控合规体系,并在投行业务全流程强化风险管控。

被罚没6000万元

7月7日晚间,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在担任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且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对此,中国证监会拟责令东海证券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罚款。



2015年,金洲慈航(原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丰汇租赁”)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东海证券担任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间为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

2018年开始,丰汇租赁业绩大幅下滑并出现巨额亏损,引起监管部门关注。经立案调查,因该重组项目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重组后上市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金洲慈航、丰汇租赁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1月分别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

东海证券作为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于2023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2025年7月3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东海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并将深刻反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督促行业规范执业

此次,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涉及的是一桩10年前的旧案,且历经近两年五个月的调查。这一处罚在行业内释放了一系列重磅监管信号。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对东海证券“没一罚三”,法律依据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行政处罚只能依据违法行为发生时已生效的法律,不能适用事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除非新法对当事人更有利)。

厉健进一步指出,如果该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施行后,证监部门可责令改正,最高可处“没一罚十”。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对东海证券十年前的财务顾问项目“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达6000万元。这一处罚充分表明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不断提升,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在厉健看来,这有助于督促其规范执业、勤勉尽责,切勿“看门装睡”、心存侥幸。

公司最新回应

近年来,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券商等中介机构压实“看门人”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东海证券相关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司积极响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及人才队伍建设,从六个维度持续提升投行执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压实“看门人”责任:

一是设立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对投资银行类业务进行统一管理;

二是建立投行项目统一质控标准和执业程序;

三是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的动态跟踪和合规管理;

四是不断提高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合规经营理念以及风险防范意识;

五是制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项目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六是持续优化升级大投行业务管理系统,通过科技赋能业务。

针对本次案件,东海证券表示,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公司将以此为鉴、痛定思痛,建立更加严密的内控合规体系,从投行业务全流程强化风险管控。未来,公司将始终把合规经营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资本市场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以更严谨的态度、更规范的执业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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